为合法合规推进企业破产公司,我司决定以比选的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为企业破产清算提供专项非诉代理服务,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企业破产清算专项非诉代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为我司拟破产清算企业提供非诉服务。
(二)服务期限:2年。
三、项目限价:25万元。
四、参选人资格
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案件至少1件。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五、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参选人应密封投标,比选申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载明与邀标书相匹配的服务范围;
2.报价函(报价采用包干报价方式,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税和费等);
3.工作方案;
4.为我司或者我司所属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
5.破算清算案件经验;
比选公告、比选申请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六、比选方案及评分规则
总分100分,由3个部分构成:
(一)服务方案
本部分总分40分。服务方案应具有严谨性、实用性、科学性,能快速推进破产工作并全面维护破产企业母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承办破产案件经验
本部分总分30分。
1.具有承办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为被破产清算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担任管理人)2件以上的(含)得10分;
2.具有承办商贸企业或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得10分;
3.承办过我司及下属企业法律诉讼或非诉案件并反响良好的得10分。
(三)报价
本部分总分30分。以所有参选人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每高于基准价1万元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万元扣2分,扣完为止(不足1万元的以1万元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