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房地分离”纠纷的处理思路凌科安时法律研究

1、1981年,物资公司与纸张公司同属A省化工厅下属单位。

2、1981年,物资公司向A省政府申请将迎宾大道666号地块用于建设职工宿舍使用,省政府批准后下发审批文件及《抄告单》。

3、1981年,物资公司取得该地块后,便按正规程序在该地块上建成职工宿舍。

4、1993年4月,物资公司完成改制,从A省化工厅分家,并办理了职工宿舍的产权证。

5、1997年8月,纸张公司为筹备上市,向A省政府申请迎宾大道666号地块使用权,并获得批准,A省政府为纸张公司办理了该地块的总土地使用权证。

6、2003年,物资公司因经营不善,其职工宿舍被法院保全查封,后均按时续封。

7、2004年,纸张公司为完成改制重组,按正规程序与地产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总土地证范围内土地打包出让给地产公司,并为地产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8、2008年,法院按执行程序将所查封的职工宿舍抵债给汽车公司,并办理产权证。

9、2008年6月,王某以市场价格从汽车公司处受让职工宿舍,并办理产权登记,但产权证未注明土地使用权情况。

10、2019年9月,因房地分离,王某与地产公司就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属问题发生争议,王某应当如何寻求救济?

二、法律分析

1、双方争议焦点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职工宿舍房屋项下所属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哪一方?

2、法律适用问题

不同时期法律规定表

名称

效力

级别

颁布日期

施行日期

失效日期/

时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法律

1950年06月28日

1987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06月25日

1987年01月01日

198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修正)

1999年01月01日

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

部门

规章

1989年07月05日

1995年05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行政

法规

1990年05月19日

现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07月05日

1995年01月01日

2007年8月30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修订)

1995年03月11日

2010年12月0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修订)

1998年08月29日

2004年0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03月16日

2007年10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修正)

2009年0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修正)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2010修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2014年11月24日

2015年03月01日

2019年03月24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6年01月01日

2019年0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司法

解释

2016年02月22日

2016年03月01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修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2019年08月26日

2020年01月01日

尚未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3、物资公司在1981年是否取得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4、物资公司何时取得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

1981年,物资公司取得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后,便开始在该地块上建设职工宿舍,根据物权取得理论,物资公司自职工宿舍封顶之日起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且物资公司在1993年为职工宿舍办理了产权证,确认了其对职工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而因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属于物资公司,故物资公司于职工宿舍封顶(1981年)之日起便同时享有房屋所有权及房屋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5、纸张公司在1997年是否取得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A省政府在1981年时将迎宾大道666号地块使用权划拨给物资公司,又在1997年将该地块使用权划拨给纸张公司,并为纸张公司办理总土地证的行为,实际上为A省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收回了划拨给物资公司的迎宾大道666号地块使用权,并另行变更划拨给了纸张公司。纸张公司原本应当自办理总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便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因该地块上建有物资公司职工宿舍,且职工宿舍在1993年办理产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物资公司作为职工宿舍的所有权人,一并享有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而纸张公司在办理总土地使用权证时,并未一并转移受让职工宿舍的房屋所有权,职工宿舍房屋的所有权仍为物资公司,所以纸张公司享有的迎宾大道666号地块使用权应当要剔除物资公司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A省政府未经区分便将迎宾大道666号地块使用权全部登记在纸张公司名下并办理总土地证的行为属于登记错误,职工宿舍项下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仍系物资公司,纸张公司自1997年取得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剔除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土地后剩余部分的土地使用权。

6、王某是否取得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及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三、处理思路

结合以上分析内容可以得出:王某享有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及其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纸张公司在1997年取得迎宾大道666号地块剔除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土地后剩余部分的的土地使用权,其虽然办理总土地证,但就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而言,纸张公司并没有取得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而从纸张公司处受让该地块的地产公司也并未实际取得职工宿舍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理由同上,此不赘述。但王某如何进行救济,以确认其土地使用权呢?

笔者分析了两条不同的救济路径,仅供探讨:

1、以A省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

王某可以以实际土地使用权人身份,以A省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但这一路径存在诉讼时效经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90年10月1日生效)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物资公司并未在A省政府1997年作出将该地块登记至纸张公司名下的决定后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故物资公司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早已经过。而王某在2008年受让职工宿舍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便应当清楚知悉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也未在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故,无论是物资公司还是王某,其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均已经过,其胜诉权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2、以地产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胜诉后申请办理更正登记

根据以上分析,王某享有职工宿舍房屋所有权及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但该土地使用权却登记在地产公司名下,王某的物权便遭到侵犯,王某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地产公司返还原物。而王某要求地产公司返还原物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面对“房地分离”问题时,应当始终把握物权变动的规则,依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范,追溯物权变动的路径,确认物权的起源,最终顺延物权变动的路径对物权进行确权,从而化解争议纠纷。

THE END
1.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及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中介行业随之快速发展,服务范围不断延伸,新的中介合同类型和纠纷不断涌现,案件数量亦呈上升的态势。此类案件有哪些特征?人民法院的审判思路是什么?有哪些典型案例可以借鉴? 2024年4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wMzAzNDczMw==&mid=2651508441&idx=1&sn=9b4080fbbddca431f82b80783eb8e511&chksm=80bba70164d1c0c91c27ed77675475f80b6a1edde6587eb5b5dd7c5ac5d8a964c35f758abc2a&scene=27
2.房产纠纷问题高分求助房产中介纠纷案例遇到房地产纠纷怎么办?如何依据房地产法律维护自己合法的房地产权益?本文为您做了如下介绍:从法律上来讲,你说的当年盖房子的费用不重要,和拆迁补偿款分配比例有关系但是很小;因为你爷爷在世时房产所有权是你爷爷的,不是你父亲和你伯父的。你的伯父是否有房,从遇到https://m.lawtime.cn/info/minfa/qlccsyq/2011101293883.html
3.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6篇(全文)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精选6篇) 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第1篇 从我国房地产实践来看,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大多集中在房地产交易、房地产权属登记、房地产物业管理方面。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需要从法学理论上进行探讨、研究和论证;另一方面需要实务上的反复实践、运用和总结。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普及和应用才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gglqhvd.html
4.贷款引发的二手房产纠纷案例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但是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当中也有因为贷款而引发的二手房房产纠纷问题。下面小编要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贷款引发的二手房产纠纷案例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贷款引发的二手房产纠纷案例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https://mip.64365.com/zs/859157.aspx
5.房地产律师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中国房产纠纷法律网集合中国最知名的房产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专业的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同时提供房产纠纷案例查询、房产纠纷常识、房产纠纷文书等。https://www.5law.cn/house
6.房地之争: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评析《房地之争——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评析》是我们出版的房地产领域的第二本专业性法律实务书籍。为了回报那些真诚关心和支持我们的读者,也为了那些关注房地产行业发展以及正在为之不懈努力的人们,我们对它倾注了更多的心血。 我们的第一本书——《物业之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评析》在2005年出版后,得到了许多读者的肯定https://libi.nwupl.edu.cn/bookInfo_0100034926.html
7.高法院房地产纠纷案件37条裁判规则高法院房地产纠纷案件 37 条裁判规则 来源: 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1. 小区一层业主拆墙改门、搭建台阶是否构成侵权 按照法律和双方合同对住宅共有部分和自用部分的界定,李某擅自拆窗改门、搭建台阶的行为侵占了住宅的共有部位,超出了正当行使权利http://www.yingqifangchan.com/list_16/275.html
8.房产纠纷典型案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故本案双方当事人协商转让房屋,应依法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李某仅能提供收条一份,收条属于用以证明赵某收取房款的证据,而不具有书面合同形式。②《合同http://www.sdcourt.gov.cn/hzcwfy/382591/382564/5934649/index.html
9.房产纠纷业务领域北京房产律师专注房地产纠纷法律咨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如果该公司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大型体育场馆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http://www.jinsulaw.cn/show-7-1-1.html
10.房地产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分析法律/法学--理论/案例 系统标签: 房地产风险纠纷防范法律开发商 房地产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日益活跃,然而随之而来的房地产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些纠纷中,法律风险贯穿始终,因此,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分析房地产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帮助人https://www.docin.com/touch_new/preview_new.do?id=4554533081
11.中国法院2022年度案例(5合同纠纷)九、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6. 建设工程以物抵债协议成立的要件 ——建筑公司诉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法院“收缴非法所得”是否还有依据 ——建设工程公司诉张某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28.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依法受保护 ——建筑公司诉实业公司http://yuntaigo.com/book.action?recordid=bmZmZm1obmM5Nzg3NTIxNjI1MzAx
12.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例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例基本案情:一、案情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买卖的价格和房屋的交付时间。此后,王某依约支付了约定的合同价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商品房房交付王某https://www.66law.cn/laws/299966.aspx
13.最高法:审理物权确认纠纷案件裁判要旨7个案例解读三、福州春海堂美术馆与福州春海堂房地产有限公司所有权确权纠纷再审案 【核心术语】 划拨;出让;土地使用权 【争议焦点】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应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案例要旨】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两种。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18696.html
14.重庆中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重庆中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1小时前 以下法律法规(裁判案例)均已收录于艾特律宝|法律大数据库 案例一,蒋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开发商交付房屋户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户型为三室https://lvlin.baidu.com/question/211752712545389005.html
15.民事诉讼案例及分析?民事诉讼二审改判案例2.指导案例72号:汤龙、刘新龙、马忠太、王洪刚诉新疆鄂尔多斯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 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终止借款合同关系,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该商品房买https://www.51zlaw.com/flzs/98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