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是根据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的土地征收价格与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乘积来计算的。此外,如果是未利用地,则按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补助费通常与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依据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这两项费用的合计一般按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来计算。
地面附着物补偿:
地面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的补偿是根据实际数量和规定的标准来计算的。例如,不同类型的农作物、果园、渔塘等都有对应的补偿年产值标准。
对于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产权调换,政府会提供用于调换的房屋,并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住房保障:
在征收个人住宅时,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政府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的保障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补偿程序:
法律分析
一、山东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
对全省农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并点,让农民全部住进盖高楼,建立新型农村社区(俗称万人村),实行城市化管理。自2015已在各市全面推开,农村住房改造规模空前,史无前例。
二、山东新农村建设的运作方式
三、待拆除的农民房产估值
一般为每平方300——400元,地方政府组织开发的楼房一般是每平方600——700元或更高一些。农民要想住同样面积的楼房就需要每平方倒贴300——400元或更高。
四、省市级政府对县乡政府的激励措施
1、每从农村农民住房中腾出1亩地,补贴20万元。
2、腾出的土地可以流转,招商、拍租,以获取收益。
3、农民被集中规划到大型社区后,可以将农民承包的耕地因地制宜地集约经营,即将土地转包给种田大户,规模化经营,失地农民可以到土地承包大户当“农业工人”。
拓展延伸
山东省新农村拆迁政策的实施情况及影响分析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山东省新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方面,拆迁政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和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另一方面,拆迁政策也促进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环境质量。此外,通过拆迁安置,农民可以获得更好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农村居民的生活品质。
总的来说,山东省新农村拆迁政策的实施情况良好,并对农村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政府将继续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执行,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推动农村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结语
山东省新农村拆迁政策的实施情况良好,政府积极推动农村拆迁工作,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公平补偿。政府与农民保持沟通,听取意见,确保拆迁过程公正透明。政府提供补偿标准,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拆迁政策为新农村发展提供土地资源和资金支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拆迁安置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了农村居民生活品质。山东省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保护农民权益,推动农村发展进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法律解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条例》第二十五条因征收土地等原因,耕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附属设施等土地被占用,应当给予该土地使用权人补偿。
农村合并村的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实地放线定界,发布拆迁公告,召开动员会,委托拆迁公司。国土分局会同用地单位联系市工地勘测规划院按照经批准的勘测定界图和选择意见书实地放线定界;征地拆迁工作专班拟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召开征地拆迁动员会。政府征收小组委托拆迁公司;
2、入户清点丈量。拆迁公司受政府及工程指挥部委托入户清点丈量,被拆迁户在原始调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拆迁公司对入户调查的数据分户进行整理,建立电子表格;
3、协助征收小组对拆迁户作动员谈判工作。
4、合法面积认定。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共同认定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及还房面积。特殊情况处理程序:被拆迁户书面情况说明,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征收小组集体研究;
5、套价核算。拆迁公司根据实地清点丈量数据和征收小组确认的合法面积,进行套价核算,建立电子表格;
6、征收小组确认。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套价核算表上签字确认;
7、被拆迁户签字确认。被拆迁户在测算表上签字确认。如有错漏,由拆迁公司补充调查,征收小组人员实地核实。拆迁公司建立增补或更正表格,征收小组工作人员在该表上签字确认后,交被拆迁人签字确认;
8、拆迁补偿公示。政府将被拆迁户拆迁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被拆房屋合法面积、还房面积等进行公示;
9、签订协议。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书》,政府征收小组与被拆迁人签订《还房协议书》、《搭住费协议书》等;
10、支付补偿费、交房。资金管理部门将房屋拆迁补偿费支付给被拆迁户,被拆迁户上交土地使用证、交被拆迁房屋。
综上所述,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分析: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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