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背靠背”条款法律问题研究仲裁研究

目前,在我国建筑市场由发包人占据主导地位且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仍然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下,为转移工程欠款的风险,总承包人在将工程分包给分包人或转包给其他承包人时,会在双方所签订的分包、转包协议中约定以业主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作为其向分包人、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即实践中俗称的“背靠背”条款。

一、“背靠背”合同条款的效力与性质

二、“背靠背”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在审判实践中,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往往以第三人何时付款、付款比例的大小、第三人拒绝付款或者违反约定延迟付款等均会影响到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的利益为由,主张“背靠背”条款明显有违平等和公平原则,不应当适用或参照。但笔者认为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在与总承包人签订该条款时已经明确知晓了未来若业主不及时付款其可能面临工程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因此在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具有自主选择权,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磋商。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确存在拖欠总承包人工程款而导致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权利无法实现时,其又主张该条款显示公平或违反平等原则的,其实是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此外,若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认为在发包人占据建设工程市场主导地位的现实情况下,总承包人为取得承包工程不得不接受发包人提出的一些苛刻条件而主张“背靠背”条款显示公平的,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的规定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条款进行撤销。

最后,“背靠背”条款所约定的业主未向总承包人付款,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向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条件未成就的情形也应是相对而非绝对的。若存在总承包人未及时行使债权、总承包人违约导致业主迟延付款等情形时,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条件也可以成就。综合上述,笔者认为“背靠背”条款的存在具有合理性。

三、“背靠背”条款能否作为总承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

前文已述,“背靠背”条款是附条件的合同条款,合法有效,因此在业主尚未向总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总承包人可以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主张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尚未成就为由进行抗辩。但是,笔者认为该条款的适用也应是相对的,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总承包人不能以该约定抗辩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的付款请求。

(一)业主已经支付工程款

业主已经支付工程款,则“背靠背”条款所附条件成就,毫无疑问总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支付工程款。但裁判机构在判断条件成就与否时,需要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业主已经支付工程款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由于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与业主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业主是否已支付工程款,业主与总承包人是直接明了的,且实践中总承包人滥用“背靠背”条款损害分包人利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需要由总承包人就业主是否付款进行举证。但是业主没有付款是一项消极事实,在支付了部分工程款的前提下,总承包人可以提供已付款的凭证来证明已付部分,进而推定未付部分;在工程款全部未付的情况下,总承包人只能通过由业主出具说明或出庭作证的方式来证明业主未支付工程款,而该种方式是否可行又取决于于业主是否配合。因此该项举证工作看似简单,但对总承包人而言也存在极大的难度。此外,如业主与总承包人进行恶意串通,在已经支付了工程款的情况下,出具假说明或作伪证,也不利于裁判机构查明业主是否付款的事实。

(二)因总承包人的原因业主未付款,且该原因非因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的行为所导致

因总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都会导致业主以正当理由不付款。如若上述原因与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无关,总承包人以该条款对抗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则明显属于转移其本身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在该种情况下,总承包人的抗辩理由也不应当得到支持。

(三)总承包人拖延结算

在实践中,有的总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于各种原因不进行结算,拖延提交结算材料,且在分包协议或转包协议中也未约定工程款支付,须以业主完成总包工程决算审核为要件。因此若总承包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与业主及时进行结算,则拖延结算的行为可视为总承包人不当的阻碍“背靠背”条款条件的成就。参照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的规定,可认定总承包人不正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总承包人拖延结算的也不能援引“背靠背”条款抗辩付款请求。

(四)业主未付款,但总承包人怠于主张权利

但建筑市场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联性,因此在业主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许多承包人不会将争议提交诉讼或仲裁。为此,业主不及时付款,总承包人也不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则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就无法成就,这对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从北京市高级人民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二十二条“因总包人拖延结算或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总包人对于其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情况以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解答也可以看出部分法院对该情形的态度。因此,在业主未付款,但总承包人在可以主张工程款的合理期限内,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主张权利的,“背靠背”条款也不能作为总承包人抗辩分包人(或转包关系中的承包人)付款请求的理由。

四、结语

“背靠背”条款以第三方是否付款作为合同当事人之间付款条件成就与否的要件,在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中都可能存在,但在建设工程分包、转包协议中的体现更为典型。且不论合同的效力,虽然该条款本身是一种合法有效的附条件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应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且“背靠背”条款的存在也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裁判机构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充分考虑“背靠背”条款适用的相对性以及总承包人以该条款抗辩付款请求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公正合理地作出裁判。

THE END
1.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20230715.docx我们要求贵司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a、支付工程款550万元;b、支付原铝合金门窗单位债务500万元;c、对未付足70%工程进度款的具体支付时间、数额及利息,贵司应于2013年9月28日前以书面提交一份付款计划,明确2013年10月15日之前能履行完毕的支付时间、数额、利息等。鉴于此在贵司未支付完70%工程进度https://m.renrendoc.com/paper/282998257.html
2.催要工程款律师函河南新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函 林州市***事务中心: 河南新大地律师事务所接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现就贵单位拖欠**公司工程款一事向贵单位致函如下: 2019年4月15日,贵单位(原林州市***管理处)与**公司(原安阳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公司承接桃园大道https://www.anyangls.com/h-nd-1139.html
3.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精选三篇.docx该【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精选三篇 】是由【Alphago】上传分享,文档一共【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律师函(工程款催告函)精选三篇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https://www.taodocs.com/p-969766192.html
4.工程款的支付与质保金退还应当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摘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和退还质保金的承包人而言,是否可以以工程款和质保金属于同一债务的分期履行为由请求法院以最后一期质保金退还的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判决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质保金,该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就该问题,本文选取的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两级法院作出了完全http://www.scjh.com.cn/contread.asp?id=1142
5.工程款催收律师函范本想要了解如何撰写一份标准的工程款催收律师函吗?下面这个范本或许能帮到你!开头部分: 首先,要清晰表明你的身份,包括发函方的名称、资质,以及明确指出这是关于某项工程款项的催收通知。事实陈述: 详细列举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包括具体内容、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和时间、实际完成情况以及已提供的服务价值。欠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dtlandingsuper?nid=dt_5252102931980608833
6.收到网贷催款的律师函怎么办冯宁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收到律师函之后要确认律师函的真伪,要及时跟贷款平台说明情况,办理展期还款手续,减轻贷款人的经济压力;若是贷款平台不同意展期还款,也可以找身边的朋友帮忙,向他们借钱偿还网贷欠款,避免产生逾期滞纳金。 https://mip.64365.com/zs/1610762.aspx
7.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包单位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友好协商:首先,承包单位应尝试与甲方进行友好协商,了解其不按时支付的具体原因,并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书面催告:如果协商无果,承包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发出催款函或律师函,明确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并保留好相关发送记录作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http://m.haoyunlawyer.com/hyxw/2420.html
8.工程款借款申请报告(精选16篇)致谢! XXXXXXXXXX 20xx-1-29 ★工程款申请报告 ★工程款申请报告 ★工程款协议 ★工程款律师函范文 ★工程款承诺书 ★工程款支付合同 ★工程款付款协议 ★工程款支付证明 ★工程款支付承诺书 ★工程款结清承诺书https://www.hrrsj.com/zhichang/shenqingshu/651953.html
9.追讨工程款律师函(精选6篇)追讨工程款律师函(精选6篇) 挂靠人承包施工的工程款被发包方 (指施工合同相对人,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发包人) 拖欠的情况大量存在, 而且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或劳务报酬权益。由于法律、法规对挂靠行为采取的是禁止的态度, 对挂靠人权益保护的研究不加重视https://www.360wenmi.com/f/fileq71dl91g.html
10.实用的工程款欠条范本类图片素材35张我图找相似功能已为您找到35张与实用的工程款欠条范本类似的图片,包含各种高清原创实用的工程款欠条范本素材图片,找实用的工程款欠条范本相似图片就上我图网.https://so.ooopic.com/findsimilarity-20291130.html
11.巧用律师函追讨工程款成功迟钰林律师巧用律师函追讨工程款成功 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广西XX某县某五金建材销售部,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先后两次中标XX某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建筑材料采购项目,并于2019年至2020年间为中标的工程保质保量供应了相应的建筑材料。然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XX某工程局的施工项目部没有按照约定支付所有批次的尾款和后续批次的https://m.66law.cn/lawyer/2801d04852a73/anli_558051.aspx
12.包工头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包工头欠钱跑了怎么办→MAIGOO知识首先,可以通过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形式催要工程款,如果通过协商、催收函等途径仍拒不支付的,我们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或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https://www.maigoo.com/goomai/237661.html
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律师函“委托人”)委托,指派叶宇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全 权处理委托人与福建省D公司(以下简称“D”)建筑施工承 揽合同事宜,现就贵所于2013年3月14日致委托人的《律 师函》提及的相关事宜,向贵所并D公司作如下答复如及催 告: 如贵所律师函所述,D公司于2011年9月2日与委托人 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https://jz.docin.com/p-1860856102.html
14.工程款纠纷的律师催款函法律文书工程款纠纷的律师催款函西安军事工业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志远大律师事务所接受李凤的委托,指派程世峰律师处理贵司与其之间的工程款纠纷事宜,根据调查确认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致函如下: 一、本案事实 我委托人李凤负责的施工队按照贵司嘉兴中科院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于2006年11月至http://wenshu.110.com/wenshu_12153.html
15.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公司)浦东佳程广场监理项目部在该申请书批注确认工程进度,南通二建批注同意按合同节点,按成本部核定金额支付。 南通二建先后向佳程房产公司发送2017年1月13日工程款支付事宜的函、2017年2月13日停工的联系单,证明其曾要求佳程房产公司履行2016年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形象进度施工完成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yMKOpu6bD8dbVNDMzusUmd3N4aD0yz
16.律师函Word模板律师函Word模板下载熊猫办公网站共为您提供1328个律师函设计素材以及精品律师函Word模板下载,汇集全球精品流行的律师函Word完整版模板,下载后直接替换文字图片即可使用,方便快捷的不二选择。https://www.tukuppt.com/wordmuban/lvshihan.html
17.最高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责任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地基工程经鉴定不另查明,2017年12月19日,青海姜有生律师事务所就杜班公司承建的大通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暂不支付剩余工程款事项向杜班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杜班公司收到此函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予以答复并积极完成该工程的质量整改,协助竣工验收及提供验收资料,如逾期,则海力舟阳公司将暂不支付剩余工程款且不承担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5198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