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跳楼背后的民间借贷乱象

旺欣电子厂铁门紧闭,大多数房间都被锁上,里面落满厚厚的灰尘。记者刘子珩

李志国生前照。家属供图

褚春娟展示与陈从欣、李志国之间的借款合同。

李志国死的时候,家里聚集了几十个人。

屋子里有他的家人,有债主,还有派出所民警。

这是8月2日,家住河南省方城县的李志国,在被上门讨债的债主连续七天追债后,选择了从楼上跳下。

知情人说,李志国作为联合借款人和担保人,欠下了数百万元债务。这次上门讨债的债主,李志国一共欠他们70万元。

当地一位官员坦言,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

担保人

说起李志国,熟悉情况的人们都提到了另一个人的名字——陈从欣。

记者调查得知,陈从欣是河南泌阳人,2012年在方城县创办了旺欣电子厂。

按电子厂前员工们的说法,李志国原是陈从欣的司机,因为陈从欣不是当地人,由李志国作为担保人或是共同借款人身份,帮助借了不少款项。后来,已经无法还账的陈从欣将李志国提升为了工厂管理者。

旺欣电子厂坐落在方城县原乳品厂已经废弃的旧址内。8月10日,电子厂铁门紧闭,招牌已经看不见。看门的大爷躲在门房里乘凉。厂房分三层,大多数房间都被锁上,里面落满厚厚的灰尘。

这家最多时曾有一百多人的小厂,如今为了偿还债务,已经抵押他人,但新厂至今没有开工。

李广昌是陈从欣的老乡,同时也是陈的供货商,眼见陈从欣办厂做老板,又眼见他欠款跑路。

据李广昌讲述,陈从欣最早是在广东珠三角一带的电子厂打工,在积累了人脉和经验后,回到泌阳。那时正值沿海加工业向中部转移时期,陈从欣做了代加工。其后,适逢方城县招商,陈从欣于是来到方城办厂。

李广昌给陈从欣供货,他加工零件给陈从欣,陈从欣收到零件后再组装,然后发货给广东的工厂。

“电子加工是很赚钱的生意。”按照李广昌的估计,以当时陈从欣的工厂规模与出货量算,如果顺利,每年能带来的净利润约有50万元。

开始几年,双方合作顺利。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起,李广昌发现,陈从欣开始拖欠供货款。刚开始每月能付九成,后来付八成,慢慢递减,最后一分钱都拿不到。

李广昌找陈从欣要钱,陈从欣告诉他,资金没有回笼,暂时先拖欠,拖欠的供货款一步步累积到23万。

2015年5月,再也等不了的李广昌从泌阳来到方城,到电子厂里要钱。

电子厂内的情景让李广昌心头一凉,工人被拖欠工资,做工消极,工厂几乎不再有收入。

他发现,陈从欣所欠下的债务,除了各家供货商的加工费,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民间借贷,而后者的数目又远远大于前者,“我在厂里住了两个月,几乎天天有人来要账。”

李广昌说,他这才知道,陈从欣从民间借下了巨额的贷款,这些贷款利率数倍于银行,最低年利率都在24%。

一位旺欣电子厂的前员工告诉新京报记者,陈从欣也欠着银行的钱,2015年11月,多家银行工作人员曾来到厂里索要利息,也都没有得到。

在要账的同时,李广昌认识了李志国。

老板跑路了

50岁的李志国是方城本地人,据其家属讲述,他原在县城乳品厂上班,乳品厂倒闭后下岗,打过工,经营过饭店。

在认识陈从欣之前,李志国已经扮演过类似的中介角色,帮助企业向社会吸收资金。

褚永成就是在那个时候借钱给李志国的。

褚永成的女儿褚春娟回忆,当时李志国对其父母表示,如果有闲钱,可以通过他借给所在公司,每月利息2%。

褚永成夫妇被说得心动,他们的钱放在银行,活期年利息不到0.5%,于是开始将钱交给李志国。

褚春娟回忆,投放的资金是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开始的时候数目很小,但是因为每个月都按时封息,就对他逐渐信任。”

褚春娟多年前因一场事故造成高位截瘫,36万是当时赔偿所得,她全部借出,她的母亲刘士玲也借给了李志国24万元,几乎是家里全部的存款。

刘士平是褚春娟的小姨,看到褚春娟母女每月收息,也开始心动,“我打工一辈子,有10万存款,没有自己的住房,孩子要结婚,想着能赚点首付。”她将10万元悉数交给了李志国。

李志国每月及时返还利息,双方的信任进一步加深。2015年1月,李志国告诉几位债权人,现在的企业效益不行了,自己想要出来创业做电子厂,希望能够得到他们帮助,将70万元借给自己,每月利息不变。

“我们已经信任他,就同意了。”褚春娟回忆。

李志国提到的电子厂正是旺欣电子厂。

根据借款合同上条款,陈从欣和李志国作为共同借款人,向刘士玲、刘士平和褚春娟共计借款70万元整,借款合同都约定利率为每月2%,无具体还款日期,“随用随取,提前三日”。

但褚春娟她们没有想到,5月签下借款合同,仅仅到7月,李志国承诺的利息再也没有给过。

旺欣电子厂一位前员工告诉新京报记者,在2015年有一两个月,电子厂发不出工资,员工家属来闹,陈从欣只好从民间贷款渠道集资。

李广昌和该员工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李志国曾告诉他们,自己为陈从欣借了300万,而陈从欣的借款总额在1300万左右。

2016年春节前,陈从欣在方城消失。所有人都明白,他跑路了。

讨债

多位陈从欣的债主、员工与当地律师对新京报记者回忆,陈从欣也曾试图专心经营企业。陈从欣曾说过,在券桥乡工业园区内有一块60亩土地,规划用作新厂房的建设。但是后期资金困难,最终没有建成新厂房,土地也被抵押出去。

“他太激进,步子一下迈大了。”一位当地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陈从欣曾多次找他咨询过法律问题,买地后没有顺利转化为生产,资金链出现问题,只能找民间借贷迅速填补窟窿。

原旺欣电子厂一位员工表示,陈从欣为感谢李志国,为其以贷款的方式购置了一辆奥迪车,该员工作为经办人,曾用公司的钱帮助李志国还车贷,“农业银行卡,户主是李志国,每月差不多是6000元。”

因为陈从欣跑路,李志国作为担保人承担了还款责任。在今年3月15日的一次民事诉讼中,旺欣电子厂被判要对借款人清偿借款本金35万元,李志国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所有车辆予以查封。

屡次找李志国还款而不得的褚春娟一家也在今年起诉陈从欣与李志国,但是其律师了解到李志国无还款能力,在6月29日又取消了诉讼。

一个月后,7月27日晚上,褚春娟夫妇、褚永成夫妇,以及他们找来的朋友,一起来到了李志国家中要债。

李聪很多年都在外打工,对家中情况并不了解。直到这时,李聪才知道,父亲在外欠下了不少债务。

很快,接到报警的110民警也到达了现场。李聪回忆,110民警在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并没有主动处理,“警察叫讨债的人别闹事,要我们自己协商解决”,随后便离去。

警察离开,讨债继续。褚永成等人一夜未走。其间,李志国曾多次表示,自己手上没钱,会想办法筹钱,但没有得到对方认可。

在李志国家属提供的一份视频资料中可见,深夜,讨债一方仍有几人在屋里走动,一红衣男子在追问李志国“咋还这钱”,李志国躺在沙发上,没有精神地回答他“我说实话,我就没钱”。

李聪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后讨债一方在家中一楼住下,双方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是李志国的活动受限,无论做什么,始终都有人“陪同”,吃饭睡觉也不自由。

李志国家人回忆,8月1日晚,李志国想要带女儿出门吃东西,但是不被允许,双方发生言语冲突,讨债一方突然将棍棒带进李志国家中,使得局面变得紧张。

李志国的前妻白某在第二天报警,110出警后将棍棒收走,但是讨债者并没有离开。为此白某再次报警,并称房屋产权属于自己,要求警方将讨债方带离。警方再次出警,进行调解。

李志国在此时上了二楼,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又爬上了二楼房顶。

他很快被发现,家人和警察也上了房顶。李聪看到,父亲爬上邻居家三楼房顶,并未理会家人的劝解,突然间就跳了下去。

给李志国换衣服时,家人在其口袋里发现了遗书。最后一句话是:“我也没办法,只有死!”

8月4日,方城县公安局对李志国坠楼一案通报称,已经以涉嫌非法侵宅对此事立案侦查,三名逼债人褚永成、刘士玲、褚春娟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无处不在的民间借贷

李志国之死在方城引起了很大震动。也有知情人士表示,这起借款人跳楼事件并不是孤立事件。在方城县,民间借贷正以一种无处不在的形式渗透,几乎每一个受访对象均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借款人无力偿还后,与债主对簿公堂、出逃,甚至自杀的情况都普遍存在。

旺欣电子厂一位前员工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身边就有多个例子,有人作为担保人从亲人中借钱放贷,最后没有收回借款;有人替表弟担保200万,表弟还不起跑路,他也躲在外面不敢回来。

2015年的最后一天,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巡防队员周巍巍服毒自杀。周巍巍在外借款数额巨大,债主们在他死后粗略统计债务,欠款总额约有2000万。

因为周巍巍经常穿着制服出入凤瑞街道派出所,很多人都把他当做了民警。由于事件影响较大,方城县政府也在官方网站上发出了消息,“方城县委、县政府对周巍巍死亡的事件高度重视,由方城县公安局立即成立工作组,对周巍巍死亡事件进一步调查。”

一位熟悉周巍巍的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周巍巍以建机场等项目的形式,在社会上借款,并且利息都在5分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分。

成克帅是方城当地一位企业家,熟悉方城县的民间借贷,他对新京报记者分析,在当地需要民间借贷的大致有三种人。

一是正常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但是银行贷款太慢,只能从民间借款,这些借款通常是短期,但是五分利以上的高息;二是骗子,用高息吸引民间资金后就会消失;第三种最复杂,是在上年的银行贷款还清后,下一年的贷款还没批下来时,先用高息的民间贷款填上资金窟窿,这个时候如果下一年的贷款没有批下来,就很可能资金链断裂。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急需资金的需求刺激了一个新的灰色行业诞生,那就是担保公司。成克帅告诉新京报记者,担保公司都是地下运行,类似民间银行,用每月2分的利息吸取社会资金,再以每月5分以上的利息向企业放贷。

据他了解,方城的担保公司中,规模大的资金有几千万元,小的也有几百万元。

成克帅说,作为贷款担保人,他在2014年曾牵线一家企业老板向担保公司借款20万,月息5分。2个月还款期到后,该企业没有还款能力,老板被多方逼债后,在方城消失。虽然最后在法院起诉成功,但欠债人留下的房子资不抵债。

“借款人和银行一样,也需要收钱放钱,他收到的民间贷款如果放不出去,不能用于生意流动,那高息早晚会压垮他。”成克帅印象里,近两年方城县跑路的借款人特别多,这与经济下行,银行借款难,生意不好做有关。

监管难题

作为一个中部省份普通县城,方城已经淹没在民间借贷的浪潮中。查阅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中国文书判决网,从2013年网站创办至今,方城县关于民间借贷的判决文书数量达到992个。

方城当地律师王金磊代理过十余起民间借贷案,他告诉新京报记者,提起诉讼的仍是少数,有纠纷但未提起诉讼的民间借贷数难以估量。

因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界定复杂,最高法曾多次下发司法解释,明确非法集资的范围,以及民间借贷的范围。根据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36%以上视为无效合同,在24%到36%之间的合同视为自然债务。

2016年2月14日,由河南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其中对于查办非法集资案做出了处理意见,要根据企业具体状况有弹性地实施,即便认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但尚能正常经营,或是有可能返还集资款项的,都要优先考虑清退集资款项。

2016年方城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积极防范潜在风险,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据媒体报道,方城县的民间借贷状况并不是孤例,其所属南阳市同样存在隐患重重的民间借贷问题。

早几年房地产项目火热,南阳市多个房地产项目依靠吸收社会资金发展,高息借钱,疯狂上项目,但是随后销售低迷,资金链断裂,多个项目出现问题。

他介绍,不光在房地产行业,方城的其他行业也有着类似的情况,尤其是近两年银行借款难,企业只能找民间筹资,“我们也在宣传,谨慎借款,小心非法集资,但是个人借款是个人行为,我们是不可能管得面面俱到的。”

方城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姚文物认为,目前民间借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层面的政策引导。在银行存款低利率的背景下,民间的资本投资渠道有限,政府应该进行引导,不然的话,在高息的吸引下,这些资金很容易就流向民间借贷领域。高回报伴随着高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属于的是民事纠纷范畴,公安机关也不宜介入。

方城县宣传部副部长李超峰认为,目前民间借贷的监管十分尴尬,地方金融办不负责民间借贷,民间借贷也没有办法监管。“民间借贷没有进行申报,政府要监管,也不知道你借贷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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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民间借贷裁判规则和法律适用指引“民间借贷”这一案由规定在《民事案由规定》的第四部分、第十类的借款合同纠纷之下,属于三级案由,但此类纠纷的数量却在民事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 根据最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将民间借贷界定为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http://www.nnyyyy.com/ms/19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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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最高法观点:民间借贷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处理规则在现实的民间借贷纠纷中,一些贷款人为确保收回利息,在提供借款时常常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借款人实际借款数额仅仅是本金扣除利息后的数额。这种做法影响了借款人资金的正常使用,片面加重了借款人的资金成本,严重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同时,预扣利息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息的行为,严重扰乱我国的经济秩序。鉴http://zcfg.hbmu.edu.cn/info/1043/13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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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首案说法用途如果变了味借款提前能索回《民法典》实施之前,因改变借款用途而解除合同并收回借款的情形,基本上都是因为双方在《金融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人民法院极少会在民间借贷中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该规定实际上是《民法典》诚实信用原https://m.hf365.com/article/12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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