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常用的11类调查手段汇总法院公证法律文书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分为两类,企业基本情况(外档)和除企业登记档案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企业登记档案(内档)。

1.外档主要包括内容:

企业名称、注册号、住所(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成立日期、状态、年检情况、登记机关、股东或出资人情况等。

对于企业外档查询,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到基本的信息,个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也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2.内档包括:

①企业开业登记材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合同、委派书、聘任书、房屋租赁协议、验资报告(验资证明)、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决议等。

②企业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修改后的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决定等。

③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书、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决定、清算组织及清算报告等。

④企业年检材料: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⑤监督管理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等。

对于企业内档查询,需委托律师进行,由律师持律所介绍信和本人执业证申请查询。“企业年检材料: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的查询,律师须另持法院出具的立案证明或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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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信息查询

调查银行账户信息主要依靠法院来进行(诉讼案件),这其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注意:

对于执行案件,法院执行人员在要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应要求其根据被执行人的姓名查询存款账户。只有在系统不能按照姓名查询时才可以按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并且对于被执行人十五位或者十八位身份证号码都要查询。在执行实践中,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往往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不按照被执行人的姓名查询银行存款账户。

而实践中由于金融机构在办理存款手续时的不规范,导致有一部分存款账户没有身份证的登记或者登记的是十五位身份证号码。只有按照被执行人姓名查询以后再按身份证号码核对、确认方能避免被执行人有存款却因未登记身份证号码或登记为十五位身份证号码而没有查询到存款的情况出现。

在财产保全中只能靠当事人提供银行账户线索,有了银行账户线索才能申请法院调查被调查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查询存款账户时,应要求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被调查人所开设的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以及一本通等存款账户一一查询;对于企业当事人,应查询其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金融机构从为客户保密的角度出发,或者为了取悦大客户,一般是不情愿向法院提供查询信息的。在实践中某些金融机构往往只向法院人员提供被调查人活期存款账户或定期存款账户,以逃避存款的查询和冻结。

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虽然法院冻结的民事裁定书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也会知晓自己的账户被冻结。但不能排除该账户将来会有大量资金流入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建议,即使是只有少量存款的账户或基本没有资金的账户,也尽可能的进行冻结。

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时,要写明申请法院打印自银行账户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因为法院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印储蓄余额,而不涉及取款的历史记录,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

实践中,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途径、聘请商务调查公司调查的途径,但因此类途径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我们不建议当事人通过这些途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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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账户信息查询

1.申请法院调查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或深圳两个分公司调查取证,打印有股票交易的资金对账单;

2.根据资金对账单查找对方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

3.申请法院调查令到该证券公司或证券营业部调查取证,打印所有的股票交易明细及银证出(入)资金。

调查取证前与目标证劵公司的营业部联系,问清楚除了律师证、调查令是否就可以调查取证,有些证劵公司的营业部还需要提供介绍信和律师本人身份证原件。问清楚是否需要2名律师前往。

房产信息查询

房屋坐落在上海市范围内的,持公民身份证原件,即可到房产所在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查询。可查到以下10类登记簿信息:房屋、土地、异议、房地产抵押、预购房屋及抵押、建设工程抵押、房屋租赁、房地产权利限制、地役权、文件。

当离婚案件中涉及房产分割时,当事人查询配偶在本地或外地的购房情况。

①当事人只知道配偶购买房屋的小区或楼盘的名称,不清楚具体坐落位置(门牌号码)。

在不想通过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况下,可以私下通过所知小区或楼盘的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询问配偶购买房屋的具体坐落位置。我国法律规定了律师具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但缺乏具体的规定,律师持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调查函)到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调查,物业公司或房地产公司不一定会配合。

如上述途径无法得知房屋的坐落位置,则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进行调查。一般对于法院的调查令,房产公司和物业公司还是会配合的。在清楚房屋的具体坐落后,即可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具体信息。

②当事人不清楚配偶购买房屋的具体位置。

我国目前还不可以通过提供被查询人的名字而得知被查询人名下所有的不动产信息(以人查房),只可以通过提供不动产的具体位置而查到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以房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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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档案信息查询

1.婚姻当事人可持身份证件(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4.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利用;

5.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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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记录查询

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出入境记录查询分为因私查询和因公查询:

因私查询,仅限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查询本人近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因私申请查询出入境记录,应由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簿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查询出入境记录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查询。

因公查询,出入境边防检查机构和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以及审计、海关、税务、军队保卫等部门因公查询出入境记录的申请。

如想查询诉讼案件中对方的出入境记录,则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调取出入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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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查询

需要申请法院到税务机关调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情况,如法院出具协助调查令给律师,则律师也可持该令、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到税务机关调查,但有的税务机关不一定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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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人口信息查询

针对户籍人口信息的查询,目前各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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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当事人病历信息查询

涉案当事人的病历信息一般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上海部分医院接待律师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法院调查令查看、摘抄病历信息,但拒绝复印、拍照,且摘抄的病历信息上医院不会做出任何签署证明。以该途径取得的病历信息有得到法院认可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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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档案信息查询

到上海市车辆管理机构查询机动车档案信息,律师事务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需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宾馆住宿信息、航班信息、火车订票信息都是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在诉讼案件中,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附:律师常用调查网站(平台)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通过该网站可以查到目标企业的基本工商公示信息,包含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该网站非常便捷和实用,无论是律师还是企业法务人员,在工作中都有诸多地方可能需要使用该网站上调查到的信息,如律师在审核合同时,核实合同上当事人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是否正确。

2.香港公司注册处电子查册服务

3.台湾商工登记资料公示查询系统

4.12368诉讼服务热线

5.全国组织机构信息核查系统

6.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7.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8.中国裁判文书网

9.中国商标局商标网

该系统提供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及错误信息反馈。

10.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该网站可以查询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含学历证明书),但1991-2001年所有的学历暂时无法查询。查询非本人学历信息时,该网站的查询服务是收费的。

11.上海市国税和地税涉税查询网站

通过该网站可查询电子发票、涉税事项办理情况、发票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丢失被盗发票、欠缴税款纳税人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等信息。

12.香港律政司双语法例查询系统

通过该查询系统,可以查询香港的法律,包括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

13.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通过该网站可查询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的情况、参与报名、竞买、结算等。

14.上海海关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查询系统

该系统提供诸多通关信息的查询,企业报关扣分查询、通关参数查询、海运货物到货信息查询、海运舱单生成信息查询、报关单结关信息查询等等。通过该系统中的企业基本情况查询,可知目标企业的海关编码、报关类别、企业管理类别、注册有效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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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向证人调查取证如何防范风险但查阅我们国家现行有效的刑事法律规范,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时必须要由两个人进行,否则就视为取证过程不合法。公权力需要监督,所以法律规定侦查人员取证必须要两个人,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笔者认为,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一个人取证从程序上讲也是完全合法的。但如果从防范风险的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1115/20/22513831_606833971.shtml
2.调查令及其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在法律中,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那么大家知道调查令及其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大律师在线的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调查取证的法律依据 调取证据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https://m.asklvshi.com/baike/1990.html
3.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的方式调取信息,需准备的资料(二)现场调查取证 一、被调查单位: 2、地址:微信城南山区深南大道9996号松日鼎盛大厦裙楼一楼 3、接待时间:09:30-12:00; 工作日14:00-17:30 (3)获取微信实名信息 调取微信实名信息后,微信法务人员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邮寄回函结果协助查询。 法院收到后,会将结果抄送调查律师。 http://www.bjhwtx.com/h-nd-48839.html
4.支付宝淘宝拼多多抖音等调查取证流程本文总结了微信、支付宝、淘宝等 9 个常用 APP 的最新调查取证指引,建议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常常需要调取当事人多平台信息,尤其是微信、支付宝等基本人人必备的 APP 。 如何调取对方账号及商家收益等关键信息? 如何确定产品以及平台对应的收函主体? http://www.yukunhe.com/newsdetails_346
5.百问百答(律师管理)19、律师取得什么证明,才可以自行调查取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https://www.zjk.gov.cn/content/bwbd/198086.html
6.《律师法》关于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张裕律师《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有了这一条规定,律师工作将有可能告别“阅卷难”、“取证难”。https://m.66law.cn/lawyers/s2b14741358747_i580333.aspx
7.中国律师执业之现状及其对策业内动态行业资讯自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律师制度在中国日趋完善,律师队伍人数已逾10万,居世界第二位,从绝对数量上看,仅次于美国的45万执业律师①。但在我国现行司法制度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利于律师业发展甚至制约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因素,如律师调查取证权的限制、个别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公、效率低https://www.lawyers.org.cn/info/7cddfac897ea4719b209714473d7e381/
8.浅议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障(二)细化流程规定。建议对可以由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方式、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受理(应诉)通知书等文书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进行释明,允许代理律师持律师证、受理(应诉)通知书调取有关证据,减少律师向法院申请开具“委托调查函”或“调查令”的情形。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1982202
9.贺红强:论我国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困局与突围【摘要】刑事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刑事诉讼中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面临不愿调取证据、不能调取证据、不会调取证据三大困局。应当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完善调查取证立法、强化刑事辩护律师调查取证能力三个方面突围。 【关键词】调查取证;刑事辩护;有效辩护 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9315.html
10.调查取证微信抖音支付宝调查取证最全最新版指南(律师版)1、凡涉及向财付通公司调取支付账户记录的,由律师持法院开具调查令前往办理。但是,对支付账号保全冻结的,目前仍需法院工作人员双人双证前往腾讯公司法务部办理。 2、对于微信聊天记录,由于腾讯公司未保存用户的聊天数据,故无法调取。 (八)进度查询 腾讯公司设置专人联系以供法院查询调查取证进度。 https://www.yoojia.com/ask/17-11532365002227030508.html
11.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的法律规定集合长沙金龙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刑事律师调查取证权和阅卷权的法律规定集合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专业律师,应该用事实和法律说法,尤其遇到公安、检察、法院等故意刁难、推脱、以内部规定等拒绝律师调查取证和阅卷,律师该如何应对,如何说服,这是专业问题,也是http://www.wqlsw.cn/ajzc/35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