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VPN)业务!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批复》也明确,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图源:中国政府网
在京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三、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扩大教育、文旅等领域开放力度
《批复》还在教育、文旅、音像制品制作等方面扩大了开放力度。
在教育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要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外合作举办的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批复》则提出,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办法。
在文旅方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要求,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
而《批复》则提出,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在音像制品制作方面,《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提出,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
而《批复》则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储备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
北京持续加大对外开放先行先试力度
方案就曾提出,推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扩大开放。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京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据普华永道发布的《2021北京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020年,北京实际利用外资141亿美元,占全国比重约10%;其中,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136.1亿美元,占全市利用外资总额的96.5%。2020年,高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达96.6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68.5%;其中,高技术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达92.9亿美元,占全市高技术产业实际利用外资的96.2%。
截至2020年底,超过165个国家和地区、累计超过4.5万家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3.5万家外国常驻机构、4000多家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55家世界500强企业总部在京聚集,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数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城市榜首。
王受文指出,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已进行3轮,开展5年,有基础有条件进一步深化,通过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更好发挥在全国服务业开放中的引领作用。
原标题:扩大开放力度!北京将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这些领域也在鼓励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