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带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根据《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十四五”职业教育第二批在线精品课程(以下简称第二批省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就我省第二批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第二批在线精品课程遴选
(一)遴选数量
第二批省在线精品课程共建设250门左右,其中: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课程50门左右、高等职业教育(含职教本科,以下简称高职)课程200门左右。
(二)申报范围
五年制高职前三年课程按中职课程申报,后两年课程按高职课程申报;高职本科课程按高职课程申报,但须单独注明。
(三)申报方式与数量
中职课程由学校按属地向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申报,经设区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遴选后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每市推荐限额一般不超过10门,2019年至2022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不超过15门。
高职课程由高职院校向省教育厅限额申报,具体限额为:职教本科学校和“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每校10门,省高水平高职院校每校8门,其他高职院校每校6门,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统筹所属五年制高职办学单位的高职课程申报,限额为20门。联合申报课程以牵头学校名义申报,使用牵头学校申报限额。
(四)遴选认定程序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拟入选课程进行公示后,确定省第二批在线精品课程。
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
(一)申报范围
1.首批省在线精品课程在2022-2023年实际开课且持续建设完善的,可申报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课程负责人或2位以上授课教师发生变化、主要内容有实质性变化的课程,须按新课程重新申报省在线精品课程。2022年由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再次申报时须说明建设更新情况。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
2.申报并入选第二批省在线精品课程的,由省教育厅择优参加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学校无需额外申报。
(二)申报方式与数量
首批省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国家在线精品课程,中职课程由设区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各设区市名额不作限制;高职课程由高职院校按照限额(附件2)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限额根据各单位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入选情况和未入选国家级的省在线精品课程数量综合确定。
同时,各单位应将符合申报条件、具有行业特色的在线精品课程(包括但不限于首批省在线精品课程),优先向有关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申报。
(三)遴选推荐程序
省教育厅将从申报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项目中,按照限额择优遴选并公示后,推荐申报国家在线精品课程。
三、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具体要求见《“十四五”江苏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附件3)
四、申报方式和材料报送
各单位拟申报(推荐)的省和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均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各设区市、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在线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择优遴选后推荐、申报。
(二)各申报学校党组织和推荐单位须对课程政治性严格把关,要严格审查课程的知识性、科学性和学术性,对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