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4年,坐落在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高校园区,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集文、理、经、工、管、艺术和体育等学科门类齐全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学院为江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江西省第一轮“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立项建设单位,江西省第二轮A档高水平高职学校计划建设单位。学院占地总面积600余亩,现有在校生1.6万余人。
2014年顺利通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验收;2015年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为“江西省应用技术型本科试点院校”;2017年获评“江西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2018年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成为江西省首批招收全日制留学生的高职院校;2021年获评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2022年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江西省红色基因传承示范校、江西省高校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入选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教师01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1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1)、通信工程(085402)、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控制工程(085406)、人工智能(085410);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2
数控技术专业教师
机械工程类(0802)、机械工程(0855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1)、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3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机械工程类(0802)、机械工程(085501)、电气工程类(0808)、电气工程(085801)、信息与通信工程类(0810)、通信工程(085402)、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1)、控制工程(085406);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4
软件技术专业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网络空间安全(0839)、软件工程(0835)、软件工程(08540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需在上级省级单位跟班学习。
教师05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08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控制科学与工程类(0811)、控制工程(085406);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6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教师
网络与信息安全(085412)、网络空间安全(0839)、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计算机技术(08540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7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师
2
设计学类(1305)、艺术设计(135108)、美术学类(1304)、美术(135107)、工业设计工程(085507);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教师08
体育专业教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3)、体育教学(045201)、运动训练(0452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教师09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心理学(0402)、心理健康教育(045116)、应用心理(0454);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教师10
舞蹈表演专业教师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限应届毕业生报考。
教师11
粮食文化艺术创作教师
教师12
会计专业教师
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及以上会计类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教师13
学前教育专业教师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及以上舞蹈类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教师14
语文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
教师15
西式烹饪工艺专业教师
班主任01
班主任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行政01
行政干事
8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行政02
物资采购员
土木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行政03
艺术创作管理干事
行政04
产教融合共同体专职行政干事
专业不限;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行政05
医务所护士
护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证书;具有6年及以上医护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5.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和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且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7.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带二维码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
(三)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四)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发放工资流水)。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和改报其他岗位(如有多次报名的只认可第一次报名)。未按规定提交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八)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考核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复试×5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能力水平等。
(二)根据各岗位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复试),如达不到1:3比例,则初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60分)者直接进入复试。
(三)复试:岗位代码教师01—15,采用试讲+专业提问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同一专业岗位安排内容相同的试讲;岗位代码班主任01和行政01—05,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知识水平、应变能力等;岗位代码教师08和教师15的应聘人员需要加试实践操作(试讲+专业提问和课程实际操作分别占复试成绩50%和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复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一)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二)所有岗位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完成工作安排等情况,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