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无证行医、走私医美产品进境、使用三无医疗器械……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集中曝光一批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自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广东省各地市、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广东医疗美容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No.1
虚假宣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然而,一些无良商家在利益驱使下,通过制造和贩卖容貌焦虑,凭空制造需求“收割”消费者。这其中,网红直播间成了虚假宣传重灾区。
如何避免掉入“虚假宣传”的陷阱?联合丽格第一医疗美容医院业务院长杨大平认为——
杨大平
消费者不要根据价格高低做选择,往往一些贪图价格便宜的消费者更容易遭遇虚假宣传带来的惨痛后果;
其次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或亲身走访了解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从而了解医院或医生的口碑及满意度等,以此判断其真实性和安全性;
最后要多家对比,医院资质、医生技术、安全性及术后满意度等多方面对比。
通报案例
广州中科医疗美容仪器有限公司
无证虚假宣传医疗器械等
被罚20万元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而在其官网、经营场所虚假宣传医疗器械,并利用虚假商品荣誉提高知名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佛山玉玄明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信息案
被罚5万元
当事人利用网络发布商品虚假宣传信息,误导、欺骗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二)、(七)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汕头市龙湖区曙光医疗美容门诊部
被罚6万元
No.2
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非法行医
艾瑞咨询调研数据显示,医美机构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极为普遍。中国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仅占行业12%,在这12%的合法机构里,依然存在超过15%的超范围经营现象。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美机构必须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其应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的登记范围开展诊疗业务。
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我国医美机构可从事的医美项目一共分为四级,其中绝大多数是一二三级,获得从事四级美容外科项目许可的医美机构极少。
奥一新闻了解到,医美机构依据经营范围与项目数量的不同,分为医美诊所、医美医院等不同的类别,其中医美诊所的等级最低,按照规定仅可操作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不大的一级医美项目,如双眼皮手术、开眼角、打瘦脸针等。
然而,由于医美诊所的数量最多、覆盖范围最广,而消费者又普遍不了解不同级别医美项目的内容,如隆胸、局补除皱、1000ml~2000ml间的吸脂手术、洗纹身等大量二级、三级医美项目仍然出现在医美诊所的经营范围中,由此也导致了很多医美纠纷的出现。
中山市爱美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服务活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范围
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经查,当事人为患者提供医疗美容诊疗活动中,服务活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范围。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东区分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吊销当事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奥一新闻梳理过往医美纠纷案例发现,医美行业内,既存在医生不具备执业资质或条件却正常执业的情况,也存在医美机构医师、护士未办理多点执业备案,却在不同地点、城市执业的现象。
胡某某非医师行医
被罚12万元
当事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清远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No.3
使用“三无”医疗器械、
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
奥一新闻了解到,医疗器械混用、超适应症注射等也是医美行业中常见的不合规行为。
以水光针为例,在今年新修订的监管办法中,其被作为了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按照规定,三类医疗器械的使用机构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基础上,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但消费者普遍对此不了解,也难以意识到水光针注射与普通针剂注射的区别,部分医美机构的混用情况也就非常严重。
在过去一年中由监管部门公布的医疗美容器械违法典型案例中,超过70%的医美机构均因为违法使用未注册的二、三类医疗器械而受到处分。
此外,另一常见的违规行为是“超适应症”注射。在通报案例中,就有受害人因注射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肉毒素而入院抢救。
为规范医美针剂的使用、对医美行业进行有效监管,我国有关部门对不同的医美针剂均规定了其适用的医美项目和适应症,在超出适应症的医美项目中使用该产品,即为“超适应症”注射。
以常见的肉毒素品牌保妥适为例,其适应症包括眼睑痉挛、斜颈、半面肌痉挛、儿童瘫痪、成人痉挛、多汗等20余种,眉间纹、鱼尾纹,瘦脸、瘦腿等也在作为适应症的审批之中。除此之外,其他宣称肉毒素注射效果的医美项目,均为肉毒素的“超适应症”注射。
科恩抗衰老医学科技(揭阳)有限公司
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
被罚15万元
当事人使用无中文标签、无合格证明、无生产日期的医疗器械,购进医疗器械时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五十五条的规定。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3台、罚款155520元的行政处罚。
邵某某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肉毒素)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肉毒素),导致受害人因注射该药品入院抢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且造成人体危害,涉嫌构成妨碍药品管理罪。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陈某某团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进境
拱北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陈某某团伙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进境案”。经初步统计,2021年至案发,该案涉案走私进境医美产品约17万件,案值约1亿元,涉税约1400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
No.4
非法集资、偷税漏税
从医美行业的运营特点来看,医美行业的偷漏税问题之所以较多,一方面是因为医美行业作为一个必须依赖线下渠道开展经营的行业,现实中有大量的机构会以收取现金、打入个人账户等方式来隐匿收入,另一方面,医美作为一个渠道占比极重的行业,医美机构需要为营销机构、渠道等支付大量的费用,这也成为瞒报收入的一个重要空间。
“依莱漫私人订制”美容整形店陈某某集资诈骗案
东莞美熙伊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案
让不少爱美人士蠢蠢欲动
看完上面通报的案例
是不是又怕遇到“坑”
别急,下面这些
常见的“医美陷阱”
一定要警惕!
01
美容院也能开展“冰点脱毛”?
一些生活美容院告知消费者“激光脱毛”不用动刀,也不注射,不会“破皮见血”,在美容院就能做。
避坑建议
激光脱毛的仪器作用于毛囊,像“OPT脱毛仪”这类激光脱毛仪器,光源为强脉冲光。
按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强脉冲光脱毛属于医疗美容范畴,为美容皮肤科微创治疗项目,只能由专业医疗机构操作。
其他常见的通过激光等介质穿透真皮层的项目,也属于医疗美容,如祛斑、嫩肤等,必须在合规的医疗机构才能开展。
02
医美药物(器械)被“偷梁换柱”
在接受医美项目前,要和开展的医师确认仪器的名称、可能发生的风险、效果、注意事项等。
03
医美手术主刀医生“临阵换帅”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手术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师和术者签名等。
如果医疗美容机构找各种理由更换手术医师,消费者有权拒绝手术,确认新安排手术医师的行医资质,并与新安排手术医师沟通手术方案,符合心理预期后再开展手术。
04
装修“高大上”代表医疗美容机构正规?
一些朋友会被富丽堂皇的装潢、周到贴心的服务蒙蔽双眼,忽略了查看机构场所和人员是否有医疗资质,医疗机构是否安全可靠可不是看装修那么简单。
选择医美场所时,除了保持谨慎的态度之外,一定要学会看“证”。
正规的医美机构,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应该有“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等医疗美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