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7名,除面试环节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余招聘环节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全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4名;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4.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1年9月6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具有审判辅助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0.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4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比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科目: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计算机上机操作。
5.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法律基础知识测试和上机操作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体检安排在省、市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招录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拟聘用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新聘用的聘用制书记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系统技术咨询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报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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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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