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2023年德州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见附件1);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17日之前取得。
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招聘岗位
德州市实验中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德州市实验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1.网上在线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钉钉”APP并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团队号(FEEB9332)加入到我校人事招聘组织机构,在线填写电子报名表(在线报名流程请参考附件4)。
2.现场报名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三八中路676号。公交车:从德州站(西站)上车,乘2路或38路车,到市水利局站下车,往东步行50米即到。从德州东站(高铁站)上车,乘K2路车,到德州市实验中学站下车,往西步行50米即到。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说明缺失内容,要求应聘人员补充。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
③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已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包括网签)、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企业在职人员及其他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含中央、省直驻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需出具就业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
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体育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一)初试
1.初试条件
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需参加初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标准核减招聘计划。
2.初试方式
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见初试通知)采取百分制,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初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进入复试。
(二)复试。
复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体育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项目。
1.说课
2.答辩
考试评委专家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现场提出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技能测试
4.复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没有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增加技能测试的岗位,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3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说课成绩、答辩和技能测试原始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复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复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说课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二)体检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七、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或其他招聘平台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使用“钉钉”APP扫描以下二维码或访问链接进入钉钉招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