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款人确实需要学校打印财政电子票据版式文件的,中小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提供打印件。
规范收费行为
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
《通知》强调,各级中小学不得通过第三方收费平台或服务单位(供应商)、家长委员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等其他缴款渠道收取中小学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擅自使用上述渠道收款不开具财政电子票据、资金流入第三方账户、自设项目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滞留坐支财政资金、逃避资金监管等行为。同时,各代理银行不得拒绝或强制缴款人在本行办理非税收入缴款业务,不得诱导或强制缴款人在本行支付平台缴纳非税收入,中小学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缴款人到指定银行办理缴款业务或邀请银行入校办理收款业务,限制缴款人自主选择权。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中小学进一步清理、取消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核销纸质财政票据,关闭原开票系统。要加快推进“教育缴费平台”接入应用工作,用好“教育缴费平台”功能,为群众提供“全天候”“非接触”“不见面”的教育缴费服务,实现我省教育缴费工作“一网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把服务群众工作办实办好。
《通知》强调,中小学应按照公益性和非营利要求,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不得违规收取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折扣的,应按折扣后的价款收费,或据实结算后有折扣、有结余的,须将折扣款、结余款全额返还给对应的缴款学生或学生家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