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所拥有我国在地震研究领域唯一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一个中国地震局重点实验室—地震与火山灾害重点实验室。研究所依托共建单位建立了山西太原大陆裂谷动力学、吉林长白山火山、西藏拉萨地球物理和新疆帕米尔陆内俯冲等4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研究所主攻方向为: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地震安全的长远需求,以探索大陆地震构造环境与强震活动习性、地震孕育发生机理与预测理论、方法为核心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面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地震安全的迫切需求,以探索地震及其链生地质灾害成灾机理,构建地震危险性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火山风险与灾害评估的理论和技术体系为核心的应用基础研究。
研究所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科技队伍,高级科研人员140余人,活跃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等研究领域。1978年以来,共有7位科学家分别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待遇,8人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5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基金资助;3人入选国家“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4位科学家荣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2014年研究所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成为地震系统首家入选的单位。自1991年起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06年起被授予“首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研究所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和“2018-2020年首都文明单位标兵”,2021年荣获“中央和国家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荣获第六届“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研究所具备完善的科学实验体系、科学探测体系、网络科技与模拟计算环境科技支撑条件。目前承担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百余项,在研国家重点研发课题十余项,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
研究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具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2个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设有“地质学”和“地球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这里培养了一大批地球科学精英,做出了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重大科研成果,极大地发展了我国的地质科学。
一级学科“地质学”:主要包括活动构造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与工程地震学、流体地球化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新生代构造、晚第四纪活动构造、火山活动与成灾机理、地震灾害与应急理论和技术、地震区划和工程抗震等。
一级学科“地球物理学”:主要包括地球动力学与大地构造物理学、地震学、地球电磁学、大地测量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构造变形机制与地震机理、深部构造与孕震环境、现今地壳运动与地球动力学等。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名额
2024年我所计划共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25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含硕博连读计划、申请考核招生计划)。
三、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招生学科与导师
五、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的资格要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
3.硕博连读:从本所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六、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防震减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②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当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者获得重要科研成果一项(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排名在第15、8、5名以内;或省部级一、二、三等奖,排名在7、5、3名以内)。
③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境外留学人员应获得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硕士学位认证后方可报考。
7.若考生为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其人事档案所在部门或其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资料。
8.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按我所申请考核制办法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我所全日制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研究生硕博连读办法的具体要求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3.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七、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所,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的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纳入就业方案。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所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和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八、工作程序
(一)报名
普通招考: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5日。
申请考核: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0日,网报时需在备注栏注明“申请考核”。
报名注意事项: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寄送纸质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以下纸质申请材料(表一至表六),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规定的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表五),要求本人签字;
2.用A4纸张双面打印“报考登记表”(网页下方下载:表一);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网页下方下载:表四)(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境外留学人员学位认证复印件;
6.政治审查表(网页下方下载:表三),由单位人事部门(档案所在部门)或硕士毕业院校研究生部门填写后盖章有效;
7.同等学力者提交由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已经学习过的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
9.考生报名须缴纳报名费200元和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于2023年12月30日前寄递到研招办:
1.《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申请表》(网页下方下载:表六)(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研究生部门公章)一份;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3.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
4.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研招办)冯老师吴老师,010-62009079
(三)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核)
1.普通招考
2.申请考核
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
九、体检
十、录取
1.我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研究生成果及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我所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4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十一、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体系和在学期间待遇
(一)学费标准
我所招收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
(二)奖助学金体系
我所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科研成果奖等构成。
学业奖学金:自博士一年级开始,博士学业奖学金分别设立A、B、C三个等级,由研究所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科研成果与综合表现经评定按档级发放。A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9000元,B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7000元,C等奖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A、B、C三个等级,覆盖比例100%。
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基础助学金、研究所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等部分构成。
其他奖励:包括研究生优秀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等。
(三)在学期间其他待遇
1.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入住研究生公寓,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2.在职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工资、各项津补贴、医疗费、福利待遇等由其原单位提供。
十二、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三、其它
1.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考虑并确定“报考类别”,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招生咨询
6.本简章由地质所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招生单位代码:854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