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另文下发。
2.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3.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下达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目标任务数执行。
(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1)。
2.职业类院校。面向全市招生(招生学校及代码见附表2)。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招生对象
具有我市学籍的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对象
(三)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对象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具有我市学籍的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外地返绵的初中2018级学生和报考职业学校的社会人员,均进行网上报名。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校、家中或其他可上互联网的地方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3.外省市返回的绵阳籍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办法:
4.有意愿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选择“五年制高职意愿”栏“是”的选项,作为以后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的依据。没有选择“是”的考生,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选择就读五年制高职专科意愿的在校生必须在3月16日前向就读初中学校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进行信息审核,社会考生须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对其信息进行审核。
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12:00,过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照片信息采集
考生照片在3月12日12:00前,由所在初中学校采集(核对),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命名。
外市(省)返回的绵阳籍考生、社会考生照片,由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采集,以19位国网学籍系统学籍号命名。没有全国学籍号的编制临时学籍号(外地返绵的初2018级考生:L510700+年份[4位]+县区码[2位]+88+流水号[4位];报考中职学校的社会考生:L510700+年份[4位]+县区码[2位]+99+流水号[4位])。
(四)报名信息更正
(五)报名信息复核和备份
3月12日17:00前,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在网报系统上完成学生报名信息(含照片)的复核,无误后生成报名号(编排说明见附件4),存档备查,保留三年以上。
市教体局基教科于3月12日17:00前下载全市网报数据,进行报名数据备份工作,并向市教育考试院提供除志愿信息外的网报数据,作为缴费系统基础数据。
(六)报名缴费
1.考生报名费实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可认定为报名成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及志愿填报信息无效。
(七)其他事项
各园区、科学城和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报名。
四、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批次
第一批次:绵阳中学、绵阳南山中学
第二批次:
第一阶段:绵阳东辰国际学校、绵阳外国语学校
第二阶段: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第三阶段:三台中学实验学校、江油外国语学校、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绵阳中学英才学校(市内限招本校初中毕业生)
第三批次:
第一阶段:科学城第一中学、绵阳实验高级中学
第二阶段:三台中学校、江油中学、绵阳市安州中学
第四批次:
第一阶段:绵阳普明中学、绵阳第一中学
第二阶段:江油市第一中学、北川中学、平武中学、盐亭中学、三台县芦溪中学、三台县第一中学、梓潼中学校
第五批次:
江油市太白中学、绵阳市开元中学、绵阳高新区实验中学、绵阳市丰谷中学、绵阳市秀水中学
2.志愿填报须知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2)所有选择普通高中第三、四、五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三年制中职志愿。
(3)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市内招生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统一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分为5个批次9阶段,
各阶段多只能选择填报1所学校,即考生多只能填报9个普通高中志愿(含民办普通高中)。
(4)凡享受四川省一、二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均衡定向分配的学生,必须填报定向学校的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定向分配指标。
(5)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务必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志愿一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违规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将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于志愿填报失误导致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将无法就读普通高中学校。
(6)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学费高限价26000元/生·年。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和家长,须了解清楚学校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以免被录取后因无力负担学费而影响学业。
(7)根据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推动普职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可由县市区申请开设普职融通实验班,普职融通实验班学生填报三年制中职志愿,招生计划列入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单独划线招生。普职融通班学生注册对口职业学校学籍,在中职学校就读。实验班既开设普通高中文化课程,又开设中职学校专业课程及职业技能,学生可在高一年级下学期(一般应于4月底前)提出就读普高申请,参加普高文化考试且成绩合格,可按照一定比例转入对口普通高中学校学习,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实验班学生未达到转入条件的,可继续参与普职融通教育学习,并以职教对口升学教育为主。
(三)三年制中职志愿填报
三年制中职设三个平行学校志愿,考生可按照就读意愿依次填报志愿学校及专业。录取时按志愿填报依次录取,考生在录取后如有调换学校意愿的,则只能在第二、第三平行学校志愿中选择,且需家长、考生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备。
(五)志愿填报纪律要求
五、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专业)报名
初中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小学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专业),其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按照《四川省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六、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考试同题同卷一并进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
(一)参考学生
我市所有在籍2018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外省市返绵初2018级级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均须参加全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1.考试科目。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科考试,总分为900分。
其他科目未参加考试、考查的,计零分。
(四)考试组织及要求
中考考试工作由绵阳市招考委、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招考委、教育和体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文化考试、英语听说测试、艺术考查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具体实施。体育、实验操作、艺术考查办法另文下发。考试的组织以确保师生安全、考试安全为原则,采用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食宿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要求的才能使用。同时要做好防灾防疫保考的预案,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
2.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点的设置早规划、早安排、早准备,对考点环境、考点容量、食宿条件、交通卫生状况、供水供电、通讯、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全面安排和检查落实。
3.中考(含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各考点必须设在标准化考点学校。绵阳城区中考考点及设在非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中考考点必须报经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对外公布,各地不得自行其是,随意调整。标准化考点学校都有义务承担中考考点工作(含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
4.考试期间,将对各县市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县市区招考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出巡考员对本县市区各考点考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5.试题和参考答案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按照普通高考试卷的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试卷必须存放在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的试卷保密室,严格按照规定安排4名以上工作人员(含2名公安干警)24小时值守,不得有任何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违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七、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
(二)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要强化对阅卷工作组织领导,对阅卷、成绩合成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三)确定为承担阅卷工作任务的学校必须全力配合,在人力、物力上全力支持阅卷工作。
(四)阅卷教师原则上由市教科所抽调市内高中教师和部分优秀初中教师,被抽调参加阅卷工作的教师必须服从安排。市教科所根据其工作质量和表现,在阅卷工作完成后授予证书。
(五)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每半天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该场试卷返阅卷场;江油市、三台县、盐亭县、北川县、梓潼县每天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该场试卷返阅卷场;平武县所有考试结束后,于6月13日18:00前将所有考试试卷返至阅卷场。
(六)市教科所根据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形成质量分析专题报告,于8月20日交市教体局基教科。
八、考试收费
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按每生60元收取,实行网上缴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一)文化考试费:40元/生。其中31元/生用于市级所需的
命题、制卷、组考、阅卷、录取等成本支出,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用于组考。市直属学校组考费用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组考费用不足部分自行统筹解决。
(二)实验操作考试费:12元/生。其中2元/生(市直属学校、各园区和科学城所属学校按每生12元)用于市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组考,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余下部分拨付各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机构用于组考。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组考费用不足部分自行统筹解决。
(三)体育考试费:8元/生,全部用于市级统一组考,不足部分由市级统筹解决。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组考所需费用自行统筹解决。
(四)艺术、英语听说考试费:艺术学科考查、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项考试不向学生收取费用。全市考试平台搭建、命题及市级组考所需费用,由市级统筹解决。县市区(园区)、科学城组考所需费用自行统筹解决。
九、体检和面试
(一)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进行体检和面试。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体检,学生进校后,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四川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川招委〔2000〕57号)文件执行。
十、综合素质评价和建档
(一)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绵阳市教体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绵教体发〔2018〕1号)、《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绵教体发〔2017〕15号)文件执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于6月18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形式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的新生纸质档案主要由《考生登记表》和《志愿表》组成,档案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组建。新生纸质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领取,报到时交学校。学校自主招生的新生档案由招生学校自行组建。
十一、录取
(一)普通高中
绵阳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由市教体局统一录取,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依录取批次(阶段)划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确定普通高中学校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锁定学校录取名单。
(二)职业类院校
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录取。录取顺序为先录取师范类批次,后录取非师范类批次。
三年制中职学校招生由市教体局职成科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以市上统一招生录取为主,学校自主招生录取为辅,采用现场录取的方式。三年制中职学校原则上按照平行自愿模式投档录取;进行自主招生的学校须在学校所在地以及生源所在地市(州)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到学校报名时,须准备以下材料:交近期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相片三张;交验初中或高中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属在职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还应交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人员审核无误须在以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原件上签字,学校签章,承担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在职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
另行通知。
(四)录取分数线
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对口升学班”和“重点专业”录取分数线,由市教体局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拟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通知书
(六)学籍注册
考生在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到后,现场确认录取学校学籍。如考生在未被录取的学校报到后,现场无法确认学籍。
考生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一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了的学生、擅自招收低录取分数线下的学生、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中职班,市内考生凭中考考试成绩和录取通知书注册学籍。考生所填报的中职学校志愿一经录取,学籍只能注册到录取学校,不得更改录取学校到其他学校就读;中职学校也不得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志愿录取的学生。
十二、录取奖励照顾
(一)普通高中录取奖励照顾
1.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报考普通高中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录取;享受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均衡分配的学生,按分配学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录取。
3.各类奖励照顾分值不累计,以单项高项计,且仅限录取使用。
(二)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照顾政策
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调档供学校审录。
1.平武、北川两县以及绵阳民族中学阿坝州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2.归国华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3.烈士子女加20分。
4.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多种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高分值的加分项目,不再累计加分。
符合第2、3、4条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有市以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原始证件。
十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
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下发。
十四、考试招生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中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中阶段学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按高考工作要求组织实施中考,坚持教考分离原则,凡有学生在本校参加考试的,监考教师必须异校选派。要切实做好考点设置、试卷安全保密、监考教师遴选培训、考风考纪教育、考生食宿卫生和交通安全以及供电供水等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严禁违纪舞弊
(三)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十五、考试招生宣传
十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与绵阳市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