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4证券简称:美年健康公告编号:2024-1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年健康”)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1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担保和反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悦享”)提供主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美年”)、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美年”)分别提供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1,100万元、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美华”)提供全部债权本金人民币3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曙美年”)、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美年”)分别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6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铭健康”)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年”)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慈铭”)提供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以下简称“贵州银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为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南美年”)提供主债权本金人民币21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兆”)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为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美年”)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普惠”)提供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年”)提供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0日
法定代表人:范凯红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6号1楼北侧、2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2,15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大连悦享77.67%的股权,大连悦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大连悦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戴明贤
注册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38号东南科技研发中心4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萧山美年100%的股权,萧山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萧山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叶欣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101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969.14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金华美年100%的股权,金华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金华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崔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通文路1795号5-101室、5-2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杭州美年100%的股权,杭州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杭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孙福玉
注册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60号五楼部分、六楼全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3,975.3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无锡美华100%的股权,无锡美华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无锡美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王宏伟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恒茂商业中心1号楼1-6至12、1-14、2-1至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海曙美年100%的股权,海曙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海曙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人和路558号友谊商厦1-1、2-1、3-1、4-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慈溪美年76.00%的股权,慈溪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慈溪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9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成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91号院1号楼-1至5层101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12,289.16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直接和间接持有慈铭健康100%的股权,慈铭健康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慈铭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毛晓骏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园区飞雨路56号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丽水美年90.00%的股权,丽水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丽水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日
法定代表人:俞熔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804室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厦门美年100.00%的股权,厦门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厦门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251号1层、2层、3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上海美年100.00%的股权,上海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上海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8号五层501、502、505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青岛慈铭100.00%的股权,青岛慈铭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青岛慈铭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9日
法定代表人:申雨樵
注册地址:贵州省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裕豪国际写字楼3、4、5层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医疗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黔东南美年100.00%的股权,黔东南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黔东南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4、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晓娜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二办公楼5层1-2单元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北京美兆56.70%的股权,北京美兆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北京美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5、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30日
法定代表人:王嘉红
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发五路2号宏远研发大厦6号研发楼1层(13号铺、14号铺)、2层、3层、4层、5层、6层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东莞美年59.00%的股权,东莞美年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东莞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6、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李新军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北路1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1.86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新疆普惠100.00%的股权,新疆普惠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新疆普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7、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商务中心2号门负一层(北侧001-02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3.33万元
与公司关系:美年健康间接持有安徽美年100.00%的股权,安徽美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安徽美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大连美年健康悦享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奥林匹克支行
保证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杭州萧山美年金诚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杭州美年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保证人(甲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1)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1)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2)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含复息);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融资余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万元整/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公司与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金华市美年大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杭州分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杭州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务人:无锡美华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乙方):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5、公司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宁波海曙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慈溪美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保证期间:(1)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2)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人民币陆佰万元整。
6、公司与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慈铭健康体检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6)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7、公司与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8、公司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厦门市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9、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债务人:上海美年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上海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10、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青岛慈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保证范围:(1)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2)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等)。(3)依据本条上述条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的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4)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1、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
债务人:黔东南州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财产保全费、保险保单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公告费、查询费、保险金、公证费等。
保证期间:(1)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系分期还款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承兑、保函及其他业务,导致债权人垫款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为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或解除主合同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债权人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贰佰壹拾万元整。
12、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北京美兆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13、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东莞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14、公司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主合同债务人:新疆普惠安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15、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授信申请人:安徽美年大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金额:所担保的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4,165.2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81%,其中,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4,326.0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9.14%;子公司为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9,314.2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0.3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大连悦享);
2、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萧山美年、杭州美年);
3、公司与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金华美年);
4、公司与南京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无锡美华);
5、公司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曙美年、慈溪美年);
6、公司与兴业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慈铭健康);
7、公司与华夏银行丽水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丽水美年);
8、公司与华夏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厦门美年);
9、公司与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上海美年);
10、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青岛慈铭);
11、公司与贵州银行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黔东南美年);
12、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北京美兆);
13、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东莞美年);
14、公司及东莞南城美年大健康门诊部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的《补充协议》;
15、公司与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新疆普惠);
16、公司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安徽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