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15日至3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枣庄高新区进行了巡察。4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枣庄高新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高新区存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基层组织建设不严不实、“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脱贫攻坚责任压得不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反馈问题,高新区党委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量化巡察整改任务。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新区逐一进行研究梳理,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高新区党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分解为33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坚持逐个问题挂号、逐个问题销号。党委班子成员、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主动认领问题,承担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101条,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是强化督导督查,确保巡察整改到位。区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严肃督促催办、实施跟踪问效,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接协调、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专项督查、随机督查、全面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巡察整改动员会召开情况、整改工作部署情况、整改台账建立情况、整改问题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了严格督导督查,既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责任、查作风,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五是强化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整改成效。高新区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坚持好、巩固好整改成果,并定期开展“回头看”,真正使巡察整改工作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巡察整改期间,高新区新建完善各项制度38项。
二、细化整改任务,逐条明确措施,强力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没有按照“十个深刻领会”严格推进的问题。
一是区党委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高新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方法及学习专题的负责人,严格对照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十个深刻领会”要求,制定了全区各街道党工委、“两新”组织综合党工委学习计划,并做好影像文件留存,做到全程留痕管理,确保学习活动的次数和质量。三是建立健全了村级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计划和有关记录,先后举办了“筑梦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区职工文化节和“启程新时代再创新辉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同时,选派代表参加市里组织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并获得二等奖。四是印制了《高新区党建工作制度与工作实务》汇编,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党的基础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治国理政新理念、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纳入汇编,并发至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中心)党组织,便于开展工作。
(2)针对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缺少长远规划和具体措施的问题。
(3)针对制度建设严重缺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试行)》和《党建工作制度与工作实务》汇编,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的意见等文件,下发到各级党组织开展实施。5月14日至28日,成立督导组对全区各村及区直有关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三会一课”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三是针对财务金融方面的制度文件进行收集汇总,在原有《财政法规汇编》的基础上充实内容,制定《财政法规汇编2》,已汇编成册印发。四是制定下发了《考勤与请销假制度》和《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五是4月1日启动了高新区公车管理平台,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现已规范使用。六是完成各类规章制度的资料收集,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汇编并印发。七是明确党政办2名同志为党委会议专门记录人员,制作启用了专门的党委会、管委会专用记录簿、档案柜,制定出台了《保密管理规定》。
(4)针对印发文件比葫芦画瓢的问题。
一是对各部门需要以党委、管委和党政办公室印发、转发的文件,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认真执行《区党委关于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实现重大决策严肃性、合法性、实效性的有机结合。三是制定出台了《2018年督查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督查内容,完善督查机制,规范督查程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提高督查工作水平。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5)针对党委理论中心组学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高新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实施细则》《高新区2018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时组织学习,印制下发专用记录簿,安排专人做好记录,确保学习全程留痕、常抓不懈。二是将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再细化分解,确保每个专题主题明确,制定菜单式、选择式、研讨式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模式。4月28日,组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助推创新转型持续发展”专题学习,史峰同志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关于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部分篇目。三是将学习内容与工作相结合,根据工作需求,随时增加实用性学习内容。
(6)针对党委会议和管委会议混同召开,文件混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区会议会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区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事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改进会议会务工作,完善运行流程,杜绝出现党委会议和管委会议混同召开的现象。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发文审核处理的意见》,规范发文程序,明确发文规格,严禁不同发文规格错用。
3.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
(7)针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较少,讨论不充分,发扬不够民主,决策程序上缺少向纪检部门“三重一大”备案和商请列席的问题。
一是向党委班子成员发放《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专题研究,充分讨论,严格决策程序、备案制度和材料纪实。二是修订完善了《高新区党委、管委工作细则》《高新区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高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严格实施,确保各类决策议事程序规范合法。三是在上述文件中,完善充实了向纪检部门“三重一大”备案和商请列席制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
(二)党的建设缺失,基层组织建设不严不实方面
1.关于党建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
(8)针对没有把党建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区政工系统工作要点、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文件。二是5月18日召开了高新区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印发了11个党建工作的文件,并对《关于加强全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等3个文件进行了专项研究,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集思广议后制定并下发。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实施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等10余个文件,并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认真实施。四是制定《2018年度经济社会综合考核办法》,将党建分值由100分提高至200分。
(9)针对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一是科学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省市《关于推进城市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积极推进社区规模调整,加强街道“大工委”、积极探索社区“大党委”或党总支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工作人员,确保发挥作用。二是对兴仁街道机关党支部、张范街道机关党支部等党员较多的党支部,通过分设党小组或再划分新的党支部的方式,进行合理设置。三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的方案》文件规定,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三会一课”学习、主题党日等各项党内活动的落实工作。
(10)针对党务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
(11)针对重发文轻落实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28日主题党日的要求,会前下发组织生活主题要求,会后及时督促、收发材料,要求各党支部同步上传山东e支部,原汁原味展现各党组织开展组织活动情况。二是下发了《全区“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工作进度情况通报》,督促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十九大精神答题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基层组织提升、党建目标量化考核等文件要求,举办了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班;开展了“全区村级组织场所组织建设集中督查”活动,深入全区38个村居开展村(社区)干部坐班、“三务”公开、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限期整改。
2.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把关不严的问题。
(12)针对换届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13)针对换届程序不规范,有的预备党员参与投票,有的参加选举的党员不到法定人数,有的超职数配备支委委员的问题。
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区各级党组织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集中排查,由各级党工委、党总支负责,对所属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换届程序不规范、超职数配备支委委员等情况,建立台账,重点整改。二是责令有关党组织重新换届,换届过程中全部采取会前请示、组织研究、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进行。
(14)针对部分老干部党支部未按时换届,长期不开展组织活动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支部换届程序要求,坚持边巡边改,组织老干部党支部进行重新换届。二是向老干部支部发放党建微指南和支部工作手册、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与工作实务等资料,提高老干部党支部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三是适时开展老干部党建活动。
3.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多数党支部基本没有召开支委会,且党员大会走形式的问题。
(16)针对领导干部讲党课流于形式的问题。
(17)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高新区党委对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部分领导同志走过场的问题。
4.关于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对近年来发展党员材料进行自查,并积极组织各基层党工委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的组织档案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制定下发了《高新区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版)》,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覆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进行全程建档管理,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将《入党志愿书填写实务图解》纳入党建制度汇编,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详细介绍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和基层党务工作微指南一并发放到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规范基层党组织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四是切实做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培训的一律不准发展为预备党员;并根据发展对象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认真实施发展对象教育培训。
5.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19)针对党委对“两新”党建不够重视的问题。
一是突出党建主责意识,召开非公企业党建专题会议,并将“深化四联党建模式、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上台阶”作为高新区党委2018年度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二是强化督导,给各企业党组织统一发放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记录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三是组织全区各企业党组织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落实书记责任制。
(20)针对发挥“两个作用”指导乏力,非公有制企业台账和社会组织台账至今没有建立,有17个企业党支部长期未开展组织生活的问题。
一是开展全区非公企业摸底核查工作,以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形成全区非公党建核查台账。二是统筹做好“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与调整工作,健全完善党组织负责人,确保“两新”组织的“两个全覆盖”和“两个作用”的发挥。三是组织企业党组织规划建设党员活动阵地,督促企业党支部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三)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回头看,重点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明确责任,各单位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调研,认真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严肃查摆问题,加大落实力度,不断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已对扶贫、村务三公开、村级工程招投标等风险点进行评估,提出防控意见。三是强化廉政教育,在街道和区直机关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分三批次参加廉政大讲堂活动;组织县级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观看《失衡的代价》《铁肩担当铸忠诚》等教育宣传片;对党员干部传达了上级下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起通报,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政防范意识。四是3月中旬利用层层谈话方式,对全区8名县级干部、15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五是对十八大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7起案件进行了集中通报。
(22)针对监督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成立纪检监察三个科室,明确分工,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巡察工作。目前,区巡察办已连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私车公养检查等多项工作,下步,将围绕党委中心更好的发挥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科学、不严谨的问题。
(23)针对干部人事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枣庄高新区2018-2028年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了全区近一个时期人才干部队伍发展纲要,力争到2028年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知识水平、年龄结构等适应国家级高新区的整体需求,推进国家高新区发展。二是规范进人渠道,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人员调配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实现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档案审核全覆盖。制定印发《关于深化完善从严管理干部档案若干机制的意见》等文件8个,从“收集整理、日常管理、审核、保障”四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档案审核涉及的人员范围、审核内容。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重大投资管理混乱的问题。
(24)针对未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挪用代管资金的问题。
鉴于目前高新区的财力情况在扣除工资、民生等必保项目后剩余财力有限,2018年预算已经管委会批准,2018年预算已无法安排资金用于归还原挪用的代管资金,原挪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将在以后年度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回补,并制定2年还款计划。
(25)针对虚收空转财政收入,政府采购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26)针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重大投资论证不充分、不科学的问题。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拨付的通知》和财政拨款审批表,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重大投资根据《区管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由集体研究后确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土地出让金。
(27)针对清理领导干部兼职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
对2018年3月15日开展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规范清理自查结果进行了系统梳理,对清理不彻底有疑点的13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清理、整顿,作出了保证承诺,今后坚决杜绝违规兼职行为。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28)针对存在支出费用超预算、落实车改政策不彻底、超标准发放补贴、纪律观念松弛等方面的问题。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暂核部门公务用车经费的通知》,严格执行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严格差旅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开支,杜绝支出费用超预算等问题。二是4月份完成公车管理平台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三是区巡察办对2013年至2017年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费用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出现公务经费超标准情况。四是在全区范围下发了《关于清理违规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通知》,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中心)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区巡察办进行了为期半月的关于超标准发放补贴情况专项检查,杜绝以任何借口、名义、方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五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开展明察暗访,成立察访组每周2次进行专项察访。对今年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高新区政务网站进行通报曝光,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六是强化监督执纪。截至目前,已对午间饮酒、兼职取酬等问题问责4起,诫勉1人,通报1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5、关于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个别民生领域问题突出的问题。
(29)针对有的村财务不公开,管理混乱,白条列支的问题。
一是对3个街道34个村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制定出台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和《关于加强村级财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对每月28日村级三务公开情况实行月检查、月通报。街道纪委、政工、办公室加强对村级监管,重要的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街道派员参加。三是各街道修订完善了村干部管理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理财工作的意见、加强村级重大事项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四是4月11日对全区3个街道34个村的村会计进行了财务培训。五是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管,严防项目实施中的腐败,狠抓招投标九道关口,已对36项招投标项目实行监管。六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黑恶势力专项行动;对公安机关查处的涉黑典型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涉及3名党员,均已开除党籍;对区纪委2016-2017年查办的38起案件进行涉黑排查。七是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涉及侵农问题的优先办理。八是制定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九是运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传达通报3次,编发廉政短信600余条。
(四)脱贫攻坚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关于高新区党委对脱贫攻坚的政治意义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省市的决策部署抓得不紧不牢,特别是在压力传导上存在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
(30)针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工作不精准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职责。区、街、村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落实,5月8日至17日对全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开展数据清洗核查,核实清退比对发现的“四类”人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贫困人口的动态监测,制定了《农村贫困人口动态监测管理实施方案》。二是对贫困户档案和扶贫项目档案进行全面整理,查缺补漏。制定了贫困户脱贫措施管理台账,对贫困户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三是严格项目管理和实施程序,根据《高新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推进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流程。四是各街道分别制定扶贫对象分类管理文件,实行差异化收益分配,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设立村内公益岗位让其就业增加收入。
(31)针对项目选择不科学的问题。
已聘请枣庄市兴安会计师事务所对辖区28个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回头看”活动,对项目立项审批、项目运营、资金拨付、竣工验收、项目收益分红、报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针对项目验收、运营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和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推进组成员单位对产业扶贫项目从立项审批、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各街道按规定办理扶贫资产交接,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明确管护责任。二是4月8日至20日,组成核查小组,对全区3个街道34个村的低保、农村特困等近2000户民政服务对象开展集中入户复核工作。对经核查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自5月份起退出保障范围;对经核查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继续享受保障;对符合保障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按照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33)针对没有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的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提升,着力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效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从严管党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实行“一案双究”和责任倒查等制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持续抓好整改,构建长效机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充分放大巡察工作效应,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和不足,防微杜渐。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狠抓制度机制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使制度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通过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上研究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让巡察整改的过程变成提升党委工作新水平的生动实践。
三是强化督导督查,扎实开展“回头看”。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健全督导机制,创新督导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常抓不懈,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强化监督,跟踪问效,持续推进整改成果巩固,确保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深化成果运用,着力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强烈的发展意识,把整改成果运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坚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聚焦富民惠民、维护和谐稳定的强大动力,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实践中,为加快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一流水准、创新创业、生态宜居的魅力高新区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