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物业租金减免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物业租金减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张明哨同志试用期满按期转正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090证券简称:天健集团公告编号:2022-47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21楼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扬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824,819,1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14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39,838,6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5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84,980,4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4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85,354,8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6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74,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人,代表股份84,980,4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479%。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叶智锷、邱振斌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总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7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其它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并形成决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魏晓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叶智锷、邱振斌
(三)结论性意见:
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方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