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全区招商引资力量,提高招商引资总体水平,确保商贸行业安全有序运行,加强优秀商务干部人才储备,杭州市余杭区商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二级普通雇员2名,三级普通雇员2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6.常住户籍地为杭州市;
8.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9.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一律不予聘用。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当对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负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料应当与原件一致。如报名信息不具备真实、准确、有效性,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既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办理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四、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
3.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组合为一份考卷。
4.考试要求: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区商务局将视政府防疫要求,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信息时同步发布考生防疫详细要求,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遵守规定,违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3.复审地点:余杭区溪沁街8号中国电信浙江创新园1号楼1单元6楼。
5.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列为面试参加对象。
(三)面试
五、体检及考察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区商务局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七、聘用合同及待遇说明
按照《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区委办〔2019〕99号),政府雇员实行聘期制管理,由区商务局与雇员签订聘用合同,一个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聘期年薪制,二级普通雇员薪酬总额在12万元左右,三级普通雇员薪酬总额在10万元左右,以上薪酬总额均不包含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