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好消息!好消息!
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
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
申报公告来了!
根据《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和《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精神,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7月26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4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
我符合条件申请补贴吗?
各位人才朋友们
小编为大家划重点!
(一)本科生新引进综合补贴(创梦东莞)
(二)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莞能提升)
(三)本科生见习补贴(莞训计划)
(四)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五)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六)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三、补贴申报方式
四、补贴进度查询(申报补贴后,如何查询补贴审核进度)
五、申报公告原文(含附件)
六、补贴热点问答
2024年7月29日起
至2024年8月31日
请在申报期限内提交申请
提前或逾期都将不予受理
01本科生新引进综合补贴(创梦东莞)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办理条件: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需提交材料: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第五部分申报公告原文”。
02本科生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莞能提升)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03本科生见习补贴(莞训计划)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04创新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2.引进前已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引进前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5.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推文“第五部分申报公告原文”
05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
1.具有我市户籍。
2.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
06创新人才见习补贴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
3、补贴申报方式
4、补贴进度查询
5、申报公告原文
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1.“创梦东莞”计划综合补贴申请表
2.“莞能提升”计划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申请表
3.“莞训”计划青年见习补贴申请表
4.东莞市本科生人才补贴申报操作流程指引
附件1-5(本科生补贴)
2024年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原文→
1.东莞市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请表
2.东莞市创新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申请表
3.东莞市创新人才见习补贴申请表
4.东莞市创新人才补贴申报流程
附件1-5(创新人才补贴)
6、补贴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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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服务热线:029-8616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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