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需提交资格续审申请,经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累计租赁期限无年限限制;不符合条件的需退出公租房保障
第二,如果是创业人员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最长可享受6年租期,期满需退出。但如果保障期间转为杭州市本地户籍且户籍满五年的,租赁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以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作为保障群体提交资格续审,经审核公示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可续签租赁合同继续享受公租房保障;不符合条件的需退出公租房保障
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期限是多久?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三年,即自区级住保房管部门收件当月起计算。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形式施行期间,期满经重新申请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保障。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保障年限累计不超过6年
杭州市本级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新就业大学毕业生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创业人员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