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筑大学坐落在文脉绵延、山水秀美的泉城济南。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土木建筑学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农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05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已招收三届工程硕士研究生。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领域及专业方向
招生领域
专业范围
建筑与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技术科学装饰工程
二、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工程硕士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备注:
1.报考山东建筑大学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学院,如:建筑城规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等,"备注字段2"中注明报考专业范围。(学院及专业名称请参照附件3)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山东建筑大学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建筑与土木工程,代码:430114。
2.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我校在第二阶段考试时对上线考生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第二阶段考试有关通知。
四、考试方式及考试科目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试
考生于2008年10月1日至24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参加考试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前换领准考证正本。
2.第二阶段考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4)。考生的《登记表》连同第二阶段的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备查。
五、录取、招生规模
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计划招生210人。
工程硕士的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对报考我校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将主要根据我校确定"GCT"录取分数线和第二阶段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对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
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我校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
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授课、考试、论文答辩等学习环节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山东建筑大学研究生处(济南市临港开发区凤鸣路,邮编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