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学制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及物价局审批备案,我校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津贴等多元奖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覆盖比例按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覆盖比例100%。校级学业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标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主进行学习和实训。其他专业研究生在济南主校区进行半年学位课程学习后进入各培养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和或专业实践。济南主校区和各招生单位、规培基地为录取的研究生提供宿舍。
十一、毕业
在校研究生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专业实践、前沿讲座、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即可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违规或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1.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事宜请咨询研招办。
4.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冲突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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