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南楼供电改造工程。
项目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共分1个包,预算13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视作无效响应。详细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机电工程专业,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点:山东博润天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鲁商盛景广场B座10楼1004A室。
五、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现金或公对公转账(请备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售后不退)。
单位全称:山东博润天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明湖支行;
账号:37001616201050151442。
递交地点:山东博润天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鲁商盛景广场B座10楼1004室)。
七、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润天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