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学时规定
(二)学时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范围内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照管理权限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学时后,在全区范围内认可。
(三)结果使用
二、应用要求
1.参加职称评审时的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1年、2022年、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270学时(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18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
2.考核认定学时要求: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认定助理级职称,需完成2023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需完成2022年、2023年两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博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职称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四)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达到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人员学时规定: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3.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数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4.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赴区内外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5.“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7.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8.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折合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9.破格人员学时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五)审验要求
二、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高级研修项目选题要求,围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发展战略争取申请举办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
三、实施“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
根据我盟教育、卫生、农业等传统产业领域和生物技术、数字经济等新型专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选拔推荐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外一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学习。
四、开展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能力提升项目
面向我盟重点发展领域,特别是重点学科、特色、优势、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行业,以综合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荐申报高层次人才赴区外进行短期培训交流。
五、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专业技人才培养项目
围绕服务阿拉善盟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专业人才培训工作。选拔推荐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进修学习。
六、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工作
八、其他要求
(二)对往年科目未按要求学习完学时的,继续教育基地视情况开展往年专业科目课程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