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推免生遴选和接收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科学严谨、细致全面的开展遴选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学业表现,综合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优先推荐在本学科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总名额共计13人,分配方式为:
(1)专业分配名额共计9人,其中电子信息工程专业6人,通信工程专业3人,推免生候选人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2)学院机动名额4人,在专业分配完成后,其余推免生候选人按照学院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3)若各专业满足遴选资格人数不足专业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与学院机动名额4人相加按照推免生候选人总成绩排名顺次录取。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日期前上交以下材料:
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排名情况及联合推荐书;
2.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专利和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3.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4.社会工作与活动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考核内容及推免总成绩计算。
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80%+综合能力成绩×20%。
4.考核形式及排名方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综合能力成绩的给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打分,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如遇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学业成绩绩点高低进行排名。
5.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4日前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学院办公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五、管理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对任何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关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一、推荐名额:推免生指标为13人。
二、提交申请
三、资格审查
四、遴选与公示
附件2: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计分细则
凡符合《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中推荐条件要求的推免申请人,按照下面具体方法计算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的分数,其中综合能力成绩所涉及佐证材料必须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认定。
综合能力佐证材料审查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一、学业成绩(100分)
根据学生处提供的学生绩点数据,计算每个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A.学业成绩原始分=个人平均绩点×10;
B.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二、综合能力成绩(100分)
1.科研学术成果(40分)(最多计5项)
(1)科技论文及专利
级别
分数
SCI收录中科院1-2区论文
32分
SCI收录中科院3-4区论文、一级学报论文
28分
EI收录期刊论文
25分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0分
EI收录会议论文
15分
其他论文、申请专利
10分
一级学报是指国家一级期刊目录所列的166种刊物。
(2)申报科研项目(最多计3项)
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10分、提交中期报告15分、完成项目20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省级创新创业项目5分、提交中期报告10分、完成项目15分;学生作为第一申请人获批校级创新创业项目3分、提交中期报告7分、完成项目10分。
(3)科研成果获奖
不同成果可累计加分,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只计最高分,不累加;仅集体合作成果前三名按相应项计分。成果获奖等级由工作小组根据有关规定认可。成果归属原则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一等
二等
三等
国家级
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省部级
市(校)级
5分
2.学科科技竞赛(40分)(最多计5项)
特等
指定国家级竞赛
50分
40分
30分
省级(含区域竞赛)
18分
12分
8分
0分
其中:
个人获奖按100%计分,团体获奖3人以内(含3人)按100%计分,团体获奖3人以上第1名到3名按100%计分,第4名和第5名按40%计分,第6名及以上均按10%计分。
学科科技竞赛获奖等级由推免生工作小组集体认定。
3.社会实践(5分)(最多计3项)
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获奖者按下表加分。因同一事迹受到不同级别表彰的,以高级别表彰计分,不重复加分。
省级
3分
校级
2分
院级
1分
4.社会工作(5分)
担任学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职责的申请人,按下表加分;担任学生干部不满任期2/3,不予加分;不履行工作职能的,不予加分;此项加分以最高职务计算,不累计加分。
职务
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总会主席
校主席团其他成员、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
4分
校各部部长、院爱心联合会主席
校各部副部长、院各部部长、辅导员助理
院各部副部长
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
其他班委
5.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10分)(最多计5项)
获评先进个人的申请人,按下表加分。在同一学期内,同一类别内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不能累计加分,取最高分值;在不同学期内,同一类别内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可累计加分。
类别
名称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5
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4
沈阳市市长奖学金
3
校级企业类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
校级一等奖学金
校级二等奖学金
1
荣誉称号
辽宁省华育十佳大学生
省级优秀学生党员,省级团、学干部
市级优秀学生党员,市级团、学干部
沈阳市“十百千”大学生
校级优秀学生党员
校级团、学干部标兵类
校级团、学干部
6.分值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科研学术成果满分40分;学科科技竞赛满分40分;社会实践满分5分;社会工作满分5分;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满分10分。
科研学术成果、学科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五个分项分值分别独立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A.分项成绩原始分=分项内各给分点的分数累计和;
B.定义任一分项的满分为A;
C.定义所有申请者在该分项中的最高分项成绩分为TTop;
D.分项成绩分=分项成绩原始分*A/TTop;
E.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
A.综合能力成绩原始分=科研学术成果分+学科科技竞赛分+社会实践分+社会工作分+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分;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5年推免生工作细则”,希望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今年的推免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