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近年来,由网民通过网络平台恶意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所造成的违法犯罪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对网络舆论环境也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例一:网民徐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1月31日,江西奉新网警网络巡察中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网名为“斤**韭菜”在自己短视频平台发布随意剪辑视频,配以标题“你们那里是这样的吗?#清洁工#正式工”,并进行发布。
视频内容为:“环卫局的正式清洁工每天啥事也不干,就花钱雇佣临时工去扫大街,一年净赚六万,并附带一张环卫工人工作的照片。”
经询问,嫌疑人徐某某如实交代其为了博取眼球、博取流量,吸引更多的网民观看以增加浏览量,擅自将未证实的图片和信息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
案例二:网民况某某在直播中发布不实信息
“你们的县长、公安局长……经常请我吃饭”
“你们这个穷乡僻野的……”
“玉*2号(赣)”在直播中多次使用低俗语言抨击奉新人等。同时,多次在直播中捏造虚假信息。
发现情况后,江西奉新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确认网友“玉*2号(赣)”为奉新县况家村况某某,目前在江苏省常州市,在得到有效信息后,民警找到了况某某。
目前,嫌疑人况某某因寻衅滋事、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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