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和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对市委市政府负责。涉及本局的重大决策和政策问题,由局长主持局长办公会议或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
2.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具体分管的业务工作和股(室、中心)工作情况定期向局长汇报。涉及重大问题的处理与决策,须向局长请示。
3.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分管工作,并对局长、副局长负责,按需要参加局长办公会或局班子会议,对分管或代管工作定期向班子汇报。
4.正、副局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紧密团结,密切协作,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
5.正、副局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应按“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股(室、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勤政廉政,坚持原则,模范遵守、执行本局各项规章制度。
7.领导班子以分管工作为主,确因外出、请休假等,应与其他班子成员沟通协调,确定班子成员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二、股(室、中心)工作规则
1.股(室、中心)由股(室、中心)长(主任)主持工作。股(室、中心)人员不能同时请(休)假,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股(室、中心)人员出现同时不在岗时,必须与其他股(室、中心)协商,由其他股(室、中心)处理紧急事务,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4.股(室、中心)之间应加强衔接,防止信息不畅、各自为政,遇重大工作任务,在局领导班子同意的前提下,应服从统一调度。
5.全体干部职工应紧密团结、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搞本位主义。
6.局办公室应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责,统筹安排局长办公会、班子会所研究、部署的各项工作,其它各股(室、中心)应认真落实。
三、会议规则
(一)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以及相应职能股(室、中心)有关人员组成。
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因故不能到会时,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3.局长办公会的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参会人员的通知、会议记录等会务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4.局长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定及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研究确定股(室、中心)请示本局的重要事项;讨论拟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要事项;听取机关各股(室、中心)重要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事项;安排阶段性工作;研究确定机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其他重要事项。
5.会议的议事原则: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的事项,须事前做好准备,书面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或方案,会前由相应股(室、中心)与分管领导进行搓商,并由分管领导与局长进行沟通,确定议题的可议性;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须事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开会时书面发至班子成员。
7.因故不能参加局长办公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并告知办公室。
8.会议筹备的资料,会后统一由办公室收存或销毁,参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二)组织、出席会议规则
1.班子成员、分管领导组织所分管工作会议,原则上应报局长同意,填发会议审批表在办公室备案,办公室应按会务要求及时作好通知、会务安排等事项。
2.上级通知参加的会议,原则上由指定的会议出席人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出席人提出意见建议向局长(副局长)请示后,由指定人员代开。
四、公文处理规则
1.办公室统一处理和管理本局非涉密公文。
2.凡外来非涉密公文均由办公室文书人员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分送、督办,急件、要件须随收随处理。
3.凡外来非涉密公文由办公室文书人员填写公文处理单,送办公室主任阅后,关乎全局的文件呈局长批示,送分管领导阅处(单项的业务工作可呈分管领导批示),再交有关股(室、中心)办理,并跟踪督办到位。重大事项办理结果要向局领导汇报。
4.凡外出开会所带回的公文必须交办公室文书人员统一处理。
5.凡局领导指示需承办的公文,办公室文书人员应进行催办,办理完毕的公文必须注明办理结果,并归档保存。
6.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拖拉积压。
7.办公室文书人员应每季度清理检查自己所管理的公文,年底将所有公文原件进行清理、归档,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以便查阅。
8.涉密公文按照以上规则由保密员进行处理,并保存(交回)。
五、信访工作规则
1.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接访规范化要求,履行信访职责,妥善处理信访问题,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做到信访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大、不造成越级上访和群体信访。
2.受理、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建立台账,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严防资料丢失,重要信访事项要实行一案一卷,立卷归档。
4.精心组织领导“三访”工作,遇市领导接访,尽量坚持对口原则,精心安排接访的信访事项,特别要对领导包保的信访事项事先安排约访。
5.加强对信访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对于超越和滥用职权,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信访人合法权益的部门或工作人员,按《利川市信访工作问责实施办法》予以建议查处。
利川市信访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机关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局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各自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局长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并对局长负责。局长外出时,由指定的副职临时主持工作,局长和副局长同时外出时,由指定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临时主持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要紧急事项,副局长或其他主管副科级干部可临时处理,但同时必须向局长报告,事后必须向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报告和通报有关情况。日常工作按其分工负责处理。
3.副局长、副科级以上干部按其分工做好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做好其他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局长报告。涉及政策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向局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经研究确定后执行。需要请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应请示后按批复执行。
4.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做到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以及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带头执行会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5.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实际,扎实工作,善抓主要矛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抓好检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
6.局领导要带头落实好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分管责任,以上率下,严于律己。要在严管干部的同时关心爱护干部,为他们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州委“实施细则”、市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带头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加强团结;带头廉洁自律,抓好廉政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带头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会用科学的理论体系指导工作,不断创新。
7.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局班子会的决定,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权威,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8.股(室、中心)实行股(室、中心)长(主任)负责制,负责履行本股(室、中心)的工作职责,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各股(室、中心)要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做到不越权、不违规、不误事。
11.各股(室、中心)之间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
13.局机关工作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外,还必须服从统一调度,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14.严格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公平、公正做好干部职工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5.法定节假日值班和重要节点值班,视为上班,实行领导带班,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值班,确保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高效、有序、平稳。
二、考勤制度
2.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上班期间玩手机、看电影(电视)、打游戏、闲聊、炒股、网购等行为。凡被上级机关或纪检监督部门巡查暗访通报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财务管理制度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会计法》《审计法》、“八项规定”及其它财经纪律,落实单位财会集中核算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合理合规安排使用资金,按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账务收支情况。
3.严格控制财务开支,坚决杜绝乱列乱支。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机关的领导批准,一次性开支5000元以上的需经局长办公会或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各股(室、中心)办公业务开支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确需开支由各股(室、中心)提出计划,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核后,方可开支。
4.机关各股(室、中心)需要的办公用品必须填写申报单,由分管机关的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实行领取登记制度。私自联系购买的不予报销,原则上每月报账结算1次。
5.出差和下乡实行报告备案制度,须填写《利川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市内下乡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市外出差由局长审批,均须报办公室备案。出差和下乡后按标准如实填写《差旅报销明细表》,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利川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利财发〔2018〕23号)文件执行,市外出差要求在出差结束后1周内报销完毕,市内下乡要求在次月第1周内报销完毕,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填报必须经局办公室初审。
6.因公外出考察、学习、开会等外出公务活动一律实行公务卡支付,必须在结束后及时报账。因公出差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单独租车,因特殊情况确需租车的,必须报局长批准。乘客车凭票据报销,乘坐飞机、火车(含动车、高铁)和轮船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报销。
7.购置、处置大型固定资产(设备)必须经局长办公会或班子会集体研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
10.其它财务支出,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制度
1.做好会前准备。局班子会、局长办公会在重大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局班子会、局长办公会和局职工会在开会前要明确会议主题,拟定会议议程,做好发言准备,做到主题明确,简洁高效。
2.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决定后,由局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或代替开会。
4.严格会风会纪。市级及以上会议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精神,由指定人员按时参会,严禁代会,严禁迟到早退,严禁被上级问责。
5.严格会议管理。由本部门本机关、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股(室、中心)提请召开的会议,履行分类审批手续后召开,其会议管理、费用报销严格按《利川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利财发〔2014〕110号)文件执行。
五、学习制度
1.局机关的学习由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业务知识等。
2.机关支部和机关干部学习要建立考勤、档案、通报、在职自学、经验交流、抽查自查、党课教育、考核激励、全民阅读、道德讲堂等学习常态化机制。
2.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要力求生动活泼,通过运用网络教学、举办学习讲座、读书交流、典型推介、知识竞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等形式和途径,培养职工学习兴趣,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5.机关干部集中学习讨论和党支部的学习讨论,均要做好学习记录。要加强学习的自觉性、系统性。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要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定,评定结果与年终评先表模挂钩。
六、公务接待制度
1.公务接待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各股(室、中心)按业务对口接待。办公室要根据来文来函情况,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利川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统一安排,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住宿费用由来客结算。
2.公务接待本着节约适度的原则,须填写《国内公务接待事项审批单》、《国内公务接待事项清单》,并报分管机关领导审批,财务报销时,须公函(通知)、发票、菜单、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五项票据齐全,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禁止部门、单位、股(室、中心)之间借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培训学习期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吃请;禁止报销招待同学、同乡、战友及其他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晚间不得酗酒。
4.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局办公室备案后,对口接待股(室、中心)可自行接待来客,但接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原则上不得签单。接待工作完成后,凭公函(通知)、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和发票方可申请报销。
七、用车管理制度
1、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用车申报制度,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开支。
2、公务用车需提前通过网上申报,经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进行合理安排调度。
3、因公出差、下乡需申请使用公务用车的,需提前填写公务差旅审批单,由分管领导或分管机关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申派公务用车,并作为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临时紧急用车的,需报分管领导或分管机关领导同意,待公务活动完成后补办上述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按照用车范围申请用车,严禁将城区规划辖区外的36个村用车变通处理为保障范围内用车。城区规划辖区外的36个村用车实行个人付费原则,在个人当月车补中据实扣除。
5.单位原则上不允许租车,特殊情况需租车必须经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后,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进行租车。
6.中央及省、州、市有新的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资产管理制度
1.本局公款购置的所有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必须认真清理登记,切实加强管理,决不允许国有资产流失。
3.笔记本、中性笔、茶叶等易耗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4.局机关购买物品(含书籍)等资产,必须交财产保管人员验收登记签字后,再按程序报销。
九、公文制发、文件传阅及保管制度
1.公文的制发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做到文风朴实、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2.坚持“谁主管、谁拟稿”的原则,做好文件起草及会签工作。公文由有关股(室、中心)拟稿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含文件制发、文件传阅)。发文稿经领导签发后,必须履行发文登记手续,做到先登记后付印。文件的起草、校对、装订、分发均由起草股(室、中心)负责。
3.制发文件,要严格遵守发文程序,确保发文质量。对公文格式、排版及印制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盖章。公文印制完成后,领导签发单、文件稿、正式文件(1份)在年终时由各股(室、中心)交局办公室存档。
4.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尽量少发文,发短文。重要文件和时限性较强的文件要及时分发。
5.对收进发出、内部运转的重要文件、资料必须编号登记,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6.对上级和有关部门送来的重要文件,按来文路径分别由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登记,按传阅程序及时送阅。
7.公文尽量采用电子政务进行传阅,所有干部职工需及时阅处文件,纸质文件阅处后及时写明处理结果。要爱护公文,不得在文件、材料上勾划、涂改,文件、材料阅后应及时归还办公室文书人员。
8.密级文件,只限确属工作需要的人员传阅,在收文、登记、传阅、保管、立卷、归档、归还等流转过程中,由保密员负责,严防泄密、丢失、损坏。
9.干部职工出席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在传达贯彻后,应交办公室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10.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年终各股(室、中心)应将当年的各类文件、资料、刊物按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
11.机关要加强档案管理,按年度分类做好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十、档案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确保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未经分管机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印和外借。
3.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凡是需要查(借)阅档案的必须填写《档案查(借)阅申请表》,任何人不得转借或将档案带回家中。
4.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钻研业务,热爱档案管理工作,经常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严防虫蛀、鼠咬、霉变,分管领导要经常检查档案工作。
5.档案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库房管理,作好监测登记,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护措施。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2.重大财务合同、人事合同等需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3.做好印章使用登记,重要文书局办公室盖章后留存1份归档。
4.特殊情况使用印章,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十二、保密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阅读处理密件密品保密制度
1.阅读、处理密件、密品应在办公室内阅读和处理。不得将密件、密品带回家中和带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2.非经制发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密件、密品。
3.未经批准,个人不得私自留存密件、密品,不得携带密件、密品外出。
4.阅读、处理密件、密品过程中,阅读者之间严禁横传。阅读、处理完毕后,应及时交保密员统一保管。
(二)干部手机使用保密制度
1.严禁在使用手机时谈论国家秘密。
2.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
3.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
1.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
2.严禁公共网和涉密网混用。
3.严禁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密与非密混用。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储存、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或设备上使用。
4.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四)涉密会议保密制度
1.会议筹备阶段要严格制定会议方案;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场所;明确和制定会议工作人员、参会人员的保密纪律、责任、义务;做好会议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起草、印制、分发和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2.会议召开期间要向与会人员宣布会议保密纪律、设立警戒范围,核查核对进入会场人员身份,检查会场,集中保管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
3.会议结束时要及时收回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明确规定会议涉密文件、资料的传达、阅读范围;总结会议保密工作。
(五)密码电报使用与管理制度
1.办理密码电报,应由主管领导批准阅办范围。
2.转发、拟复密码电报,坚持密来密去的原则,不得密电明传、明复。
3.递送密码电报须密封并由专人专车接送。
4.阅办密码电报必须在办公室进行。
5.密码电报由专人签收,并进行登记。
6.密码电报应放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
(六)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制度
1.泄密发生后应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向上报告。
2.泄密事件查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3.配合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及检察、国家安全、公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泄密事件。
4.发生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十三、“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1.“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2.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经局长办公会或班子会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运作,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暗箱操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国有资产流失。
3.要按照“三重一大”的运作规程,建立严密的监督链条,实
行责任倒查制。对违反运作规程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三重一大”工作实行月清单制,并报所属纪工委备案。
十四、环境卫生制度
1.干部职工要保持公共卫生区域清洁卫生。
2.各办公室、股(室、中心)(室)卫生自行负责打扫。
3.讲究公共道德,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4.深化“六城同创”活动,搞好责任区域“五个一”活动。
5.局办公室负责监督单位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工作。
7.严格执行公众场所禁烟制度。
十五、内保制度
1.维护单位内的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
为。
3.积极参加治安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救助遇困人员。
4.对单位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巡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6.积极开展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和所在社区、公安派出所共驻共建的其他任务。
十六、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和特殊情况下安排的值班人员,要负责本办公区域的机关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值班制度,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坚守岗位,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4.按规定做好来访群众的登记、接待工作。
十七、安全管理和应急工作制度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
2.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局长为委机关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股(室、中心)(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3.内部安全管理做到勤管理、勤检查、勤整改,重点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用火、文件、资料、票据等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安全工作,处理有关安全事宜,并做好安全记录。同时组织职工学习,加强安全教育,常敲安全警钟。
5.坚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以便视其情况逐级上报,不得迟报、误报、漏报或瞒报,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成立机关综治组织机构。局长对综治工作全面负责,副局长及其他成员对综治工作具体负责,办公室统筹负责机关的综治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4.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
5.做好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各种治安灾害事故。
6.抓好意识形态、反邪教和禁毒工作,做到本单位内部无“黄赌毒”、无邪教活动、无非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