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17篇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中心任务,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党员群众满意的目标,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分党委(党总支)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指示,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围绕中心任务,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师生员工。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加强本单位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和谐。

4.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务工作干部的培训和指导。

5.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重视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7.推动民主办学。支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行党务公开,推动院(系)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

三、检查考核

2.巡视检查。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校内巡视的重要内容。巡视组要听取被巡视单位分党委(党总支)抓党建和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在此基础上,就被巡视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向校党委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3.述职评议。每年年末,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与年终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开展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党委领导班子述职要重点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同时要报告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各单位也可专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

4.考核评价。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结合落实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年年末,校党委常委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时,要把听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点评。对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考核,首要是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对党员行政负责人的考核,也要考虑其对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情况。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副书记和党委(党总支)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组织员和其他党务工作干部对本人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关办公经费中挤出xxx元,为该村制作了制度牌,帮助改善了村级办公条件。

(三)着眼提升影响力,创新统计促发展。一年来,我始终坚持“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努力把党建工作成果转化到推动我县统计事业发展上来。

二是当好参谋,优化统计功能。一年来,我们以“贴近中心工作、贴近领导需要、贴近现实生活”为目标,不断彰显“贴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了统计部门参谋助手的作用。坚持在最新的数据资料出来之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特别是每年6月底,我安排局各专业人员将半年主要数据写成分析报告,并制成幻灯片,集中演示后由本人集中点评。坚持每月将主要数据和分析编印成《统计月报》发放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年报结束后,及时整理编制《统计年报摘要》、《统计白皮书》等,基本满足了全县对统计数据的需求。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服务,三峡工程后续规划协调办公室成立以后,我局服从县委统一安排,抽调1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到办公室工作3个月,除提供各种数据外,还对规划的编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发挥了统计部门在规划编制工作中的作用。同时,积极开展不同类别的专项调查,撰写调研报告,如局党组成员姚平撰写的《经济开局良好,存在问题不容乐观》被市政府快报转发,同时被县领导批示;党员干部李玲东撰写的《县公众幸福感调查报告》被县政协刊物全文刊发,这些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结合的深度不够;二是党员理论武装的形式比较单一;三是对老干部支部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指导不够具体等等。

下一步,我将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为抓手,自觉改正不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优势,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真抓实干,奋力进取,为争创统计服务先进县、统计基础示范县、统计改革样板县而努力奋斗。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东娘娘庄联办小学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东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学校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学校发展的大局谋划中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覆盖面、改进工作方法,使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一)、统筹谋划党建工作。把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情况,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带头抓好组织实施。制定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等实施计划,及时督促和检查党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检查和监督制度的落实,促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制度,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建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开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作优化党员结构。

(四)、构建协调互动格同。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围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步整合基层党建资原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抓党建、促经济、促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机制。

(五)、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党的意志和主张的具体体现,因此,党支部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根本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党支部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度。

一、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及责任人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党组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主要内容为组织领导、督导考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保障建设七个方面。结合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从统筹谋划、示范带头、推进落实、考评问责等方面,明确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主体责任的监督落实

1.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人。每季度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分析,有针对性制定推进措施。

3.年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报告。

三、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

1.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日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2.结合年度各个部门党建工作考核,至少每年对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1次表彰。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X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工作,安多县财政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思想认识的正确导向、责任内容的量化设置、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履职过程的督促检查为重点,全面落实财政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督查到位的党建工作的高速运转、为财政、审计业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支部书记次仁卓嘎同志及支部副书记彭熙同志经常提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思路,组织委员嘎措同志经常督促检查、亲力抓落实,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坚持把转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审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抓的更具体、更深入,全面形成支部书记转支委、支委抓党员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任务。结合财政党支部工作实际,积极成立支部委员会及支部工作领导小组,为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加大投入。为支部工作开展有据可依,认真制作党员信息栏、党务公开栏,及党建工作形象墙,彰显和突出财政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鲜红的一面。二是密切开展服务基层工作。在服务好财政窗口业务的同时积极组织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密切联系乡镇,每位会计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负责乡镇财务所账务处理及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等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成具有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省级优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供坚强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具有国内知名学前教育品牌的省级优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目标,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使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更趋完善,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校风教风学风更加优良;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第四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遵循的主要原则: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围绕立德育人根本任务,始终把“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作为基本工作思路,着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原则,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拓展工作覆盖面,使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五条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学校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努力形成职责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学校党委是领导核心,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承担全校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党建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全校党建工作;分管纪检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各部门、各系(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政治核心,是本总支(直属党支部)、本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系(部)、本部门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本部门党建工作负主要责任。

各党支部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负有具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学校党委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好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把网络阵地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八)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建党,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严守党规、依法治校,作风优良、清正廉洁,改革创新、敢于担当,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的领导班子。

(九)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学校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十)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加强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思想政治领导。

(十二)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八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纪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委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开展《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

(三)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四)检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主管部门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大执纪检查、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六)受理师生、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党规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保障党员权利。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七)做好上级纪委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系党总支主要职责: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系重要事项。支持本系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

(四)领导本系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活动开展等工作;负责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本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

(五)做好本系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六)领导本系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机关党总支、离退休党总支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新理论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严格管理党员,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四)严格监督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做好干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干部教职工的意见,维护干部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帮助干部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增强合力,凝聚发展共识。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在学校党委和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团结师生员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及党总支的安排部署。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年级、系部事务管理,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政治理论水平。

(五)按照组织发展的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队伍。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工作。

(六)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群众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教师和学生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完成学校党委及党总支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主要工作制度及措施

第十二条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专家辅导会前学法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形式和方法,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5次,全年不少于10次,原则上每学月学习一个专题,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个小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要联系指导1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党总支班子成员要联系指导1个所属党支部。特别注重联系指导党建工作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基层党组织,经常深入联系指导点,指导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及分析制度。学校党委每学期至少应该召开1—2次工作例会,各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应召开2次工作例会,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完成党建各项工作。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要对党员、师生的思想状况、工作学习情况进行1次分析,全面了解党员队伍基本情况,掌握党员队伍主要思想倾向,发现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党员、师生反应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尽可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发现和表扬先进,批评和帮助后进,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第十六条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确定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报党委,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党支部要确定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报党总支,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学校纪委每季度至少对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建工作推进情况检查1次。

第十八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办谁负责,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系。学校党委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责任。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校党委、各党总支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学校党委、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上级党委和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规范党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安排1次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三)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应召开1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内规章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四)党课。各党支部每年党课总次数应不少于4次。党员校级领导要到所联系的系(部)党总支或所在党支部上1次党课,党总支书记要面向本总支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要面向本支部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鼓励和指导普通党员联系实际在本支部上党课。

第二十一条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并根据安排,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每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总支、党支部报告年度抓党建工作情况。学校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底,学校党委班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要是汇报思想、交流情况、交心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进问题整改。所有党员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1次,党员民主评议要与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述职、目标管理考评相结合,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严肃认真进行自我评议,党支部要在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形成组织意见,反馈本人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不断丰富和拓展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载体。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干部队伍、教师队伍、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开展“三分类三升级”“五创五带头”活动。办好管好用好党团工作站、图书漂流站。抓好每月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常态化开展师德宣誓、师德标兵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开展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年度人物、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纪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每位领导干部、党员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党纪、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一)学校纪委、各党总支(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1次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征求师生群众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推进问题整改。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要经常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六条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做到有计划发展党员,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党支部每季度要按照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并如实记录考察情况。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党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主动、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应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群团、离退休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落实教职工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帮助困难教职工。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设“模范教职工之家”,组织形式多样的工会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坚持党建带团建,指导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支持共青团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教育青年的作用和党的助手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活动场所。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尽最大努力关心老同志思想、生活,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重视老同志在关工委、教学督导、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发挥。

第五章监督、考核及结果运用

第三十条学校党委应经常性地了解掌握各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和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重要安排及重要活动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十一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及其他党员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宣传部、党委办、纪委办、学工部、武装部、校团委、校工会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小组。学校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实施考核,各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党委。要坚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做到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一同安排、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做到主观努力与客观效果相结合、组织考评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第三十三条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85分及以上,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85%以上且“好”票超过60%、“差”票低于10%,可评定为优秀。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70-84.9分,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70%以上但未达到85%、“差”票低于10%,可评定为良好。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在60-69.9分,民主测评“较好”以上票累计达到有效测评票60%以上但未达到70%或者“差”票达到10%以上且低于20%,可评定为合格。

经考核组考核认定实际得分60分以下,民主测评“一般”以上票累计未达到有效测评票60%或者“差”票达到20%以上,可评定为不合格。

(二)坚持依分但不唯分、依票但不唯票原则,根据各党总支(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贯表现、工作推进、工作绩效以及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情况,经考核组集体研究,可在考核得分及民主测评结果基础上提高或降低考核等次。

凡党总支(党支部)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师德建设等有关规定,出现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等责任事故,给学校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经考核组认定,视情节轻重,对其考核等级予以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评定。

(三)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数原则上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20%,按照考核得分及民主测评结果由高到低予以确定。“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不限名额。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是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党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结合的深度不够;二是党员理论武装的形式比较单一;三是对老干部支部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指导不够具体等等。

XX镇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2.3万,现有基层党支部29个,其中村(社区)支部18个,机关支部1个,驻京流动党支部1个,企事业单位支部9个,党员574名,其中农村党员433人,机关单位党员35人,预备党员19名,女党员98名。2015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委组织部的指导帮助下,XX镇按照“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功能和党员服务作用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产业大镇、集贸强镇、生态重镇、和谐古镇”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固本促规范

(一)抓龙头,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一是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年初制定了全镇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年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其中,明确了各支部的目标任务,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考核;专门召开了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确定了党建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书记直接抓,组织委员具体抓,其它班子成员分头抓的工作局面。二是抓领导班子的学习,提高班子思想政治水平。建立健全了镇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制定了周密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了党的理论与政策。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促进领导班子适应新时期需要。要求班子成员充分结合本镇开展的“下基层晓民意解民忧”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实行领导帮扶联系点责任工作制。

(二)硬支部,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

一是认真落实“一定三有”工作机制。为解决村干部“没干头、没盼头”的思想和工作积极主动性不高的问题,除了保证干部的工资待遇定期足额发放,为符合条件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之外,我镇还制定了《XX镇村级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对班子的整体情况进行考评,并设立相应奖项,对工作突出和进步的村级领导班子进行考评奖励,对于工作上积极进步的村委会班子成员优先入党,落实“干好有希望,收入有保障,退休有所养”的承诺。而被连续两年评为后进村的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和诫免谈话,达到了奖励先进,激励后进的目标。积极足额及时落实离任“两老”生活补贴发放、80岁以上的老党员荣誉补贴发放等。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将全镇194名村小组长的生活补贴发放到位。

二是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当前很多要日常村务议事机制不合理的情况,我们通过在全镇17个村推行“4+2”工作方法即“四议两公开”的工作程序,在一些村的道路硬化、新农村建设、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实现了村务工作向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的转变,让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拉近了干部群众距离,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镇17个行政村均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各自然村成立了村民理事会。

三是做好村级组织场所建设工作。今年以来,芦西、赛塘村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分别对村部进行了完善建设,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工作、学习交流提供了重要场所和平台,丰富了基层党员组织生活。对全镇17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深入调查摸底,分别为坊下、古巷村向上争取村部建设经费共xx万元,并为古巷、沿江、红星村申报20xx年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强队伍,提升党员综合素质。一是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水平。充分结合《XX县贯彻〈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本地实际,制定了《XX镇2014—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集中轮训、远程教育、现场教学、课堂讨论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新党员培训、党员创业就业培训等,全年轮训党员干部达200余人次。特别是本镇通过开展“网学,讲学,考学”三学活动,使得党员干部素质有了一定提升。

二是抓好党员的发展管理,培养新鲜血液。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新党员的发展工作。注重在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重点在有文化、乡土人才、“双带”能力强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并实行积极分子培养备案制,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质量,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截至目前,已培养发展预备党员7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5名,女党员2名。严格党费收缴标准,足额收缴,建立收缴台帐,做到及时、明细、公开。三是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干部基础。在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上,我镇坚持把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好干部选上来,用起来。在此次换届选举中,我镇下派4个指导组28名机关干部指导村(居)两委换届,产生支部书记18名,其中新当选3名,连任15名,大学生到村任副书记1名。

(四)搭载体,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二、知不足、下决心,力促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虽然我镇的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县委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总体要求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党员和干部培育的形式较为单一;二是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与加快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现状与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不完全适应,四是经常性深入村级组织调查研究有所欠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研究思考的不够。

下一步,我镇将以“三大工程”为抓手,抓基层打基础,强班子带队伍,创特色出品牌,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继续深入开展“网学、讲学、考学”三学活动,充分利用每次的党建工作例会、镇村两级大会、党员大会、远程教育平台、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党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使干部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除了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好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外,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健全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村级重点目标管理考评和干部考评,与奖惩挂钩,引导干部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农业科技、法律法规、公民道德等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有针对性地发展培养一批新党员,要对全镇的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致富能手等有为青年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党员发展对象信息库,着重发展35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的青年党员,特别是女党员。表现突出的党员可培养为村级后备干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机会,让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群众纠纷调解,积累工作经验和提升处事能力。四是落实党内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走访调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宣传好经验做法,通报批评缺点与不足。

(三)加大投入,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一是确保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设立专职党务工作者,保证其专业和稳定性,使基层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多提供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机会,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二是完善经费保障。不断加大对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表彰奖励和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争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增长到x万元/年;确保全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工资收入不低于xxxx元、社区干部不低于x万元、村民小组长不低于xxxx元落实到位。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全局党的建设质量,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党建责任制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创园林和林业局党建工作新局面,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主线,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落实年”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开放、现代、活力、时尚”为引领,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聚焦服务保障“精兵强将攻山头,典型引路稳阵地”两条线,彰显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融入业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落实,为推动园林和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任务责任清单

(一)政治建设

1.突出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推进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引向深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强化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担当,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用干净和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2.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全面理解“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科学内涵与内在逻辑,坚持“聚力打好铁、持续自身硬”,强化党建对机关各项工作的统领,创新完善党的建设方式方法,解决好党建和业务“两张皮”、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问题。从具体工作中找问题,从党建上找原因,哪一项工作上不去,党建就补到哪里,哪一方面不够硬,就把哪一方面的党建硬起来。

3.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组织生活为重要内容和载体,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内容和载体,全面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二)思想建设

4.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做到想透、说清、干实,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红色教育传统教育,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激励广大机关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5.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作用。制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要求,每月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加强对机关处室、局属单位理论学习指导。

(三)组织建设

8.强化基层党组织设置。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完成机关党委选举、完善各级党组织组织体系,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有关规定。

9.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建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和基本制度。年底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0.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抓实抓细培养教育工作,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审查把关责任。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积极开展党内活动,建立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制度,定期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党费使用和管理公平、透明、规范。积极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11.坚持事业为上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干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支部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组织体系;立足于主体作用的发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员和党组织骨干队伍建设。

12.积极发挥机关群团组织的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支持群团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部署,注意培育选树先模人物,积极参与“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创建和“巾帼建功”等活动,积极搭建平台,丰富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四)作风建设

13.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时刻牢记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教育每名党员干部要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根本,不断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园林和林业建设自身特点和行业优势,不断提升百姓的绿色获得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自律、求真务实,以勤俭节约、崇尚清廉的家风,带动全局党风向善向上。

14.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查体、治未病、扯袖子、出重拳、清源头”五大行动。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文件、会议数量,规范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杜绝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

15.着力抓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走访群众、走访基层常态化机制,把联系群众作为各级党组织的规定动作,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落实《青岛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规范》,推动开展机关党组织联系市北区浮山后社区党组织工作,增强社区党组织引领治理能力。

16.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工作思想,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部署,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增强做好行业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精准地支持乡村工作队开展工作。因地制宜与乡村工作队所在街道、村庄结对帮扶,加大推动乡村振兴先进典型的宣传,不断提升精准扶贫效果。全力落实派出单位和第一书记责任捆绑、项目捆绑、资金捆绑“三个捆绑”,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支持第一书记开展工作。

(五)纪律建设

17.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抓好经常性纪律教育,通过典型违纪案例通报、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廉政教育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受教育和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8.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局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开展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19.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局党组2019年从严治党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承担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针对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六)制度建设

20.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对照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政治保证、思想基础、纪律约束,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提高全局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制度执行监督力度,将监督检查融入到制度落实的全过程,把制度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对制度执行不力、执行不严的,严格责任追究,提升制度威力,强化制度是不带“电”的高压线理念,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我局党的建设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

三、问题清单

(一)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够,“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抓机关党建办法不多,成效不突出。党建工作形式单一,内容与部门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缺乏真正过硬的先进典型和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未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对党建薄弱单位没有形成硬约束。

(三)有的党组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有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不重视、不认真,存在敷衍应付现象;有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疏于管理。

(四)思想政治工作不深入不扎实。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思想动态了解把握少,谈心谈话不深入;有的支部书记不讲究工作方法,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五)一些支部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开展经常性教育不够,极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有的党组织管理服务缺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松软。有的党员干部对讲规矩、抓作风新常态还不适应。

(六)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还需加强。有的党支部负责党建工作人员经常更换,造成党务工作的连续性不够;有的兼职党务人员不情愿从事党务工作;少数党务人员业务不熟、信心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少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

四、整改措施

(一)落实党建责任制

2.建立局党组班子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人每年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给所在党支部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每年一季度,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就上年度履职情况向局党委就抓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并进行评议。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进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典型的培树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落实机关党委责任

5.加强对机关、局属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检查指导。指导各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强化“三会一课”年度考核机制,对各基层党组织实施定期考核,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实施日常考评;采取查看各支部记录与党员座谈相结合的方法,检查“两簿两册”记录,每半年组织1次党务工作展评活动,监督制度执行;对党组织落实不力的,要追究党组织书记的责任,对表现较差、完不成基本任务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限期改正。

6.强化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指导督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认真总结推广先进支部工作法;积极倡导美德善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事业单位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文明单位。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办理党员接转手续,熟悉掌握网上接转党员关系流程;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严格党费核算标准,每个党员都要按规定自觉交纳党费;定期走访困难党员、老党员,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苗头性的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同机关纪委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明纪律底线,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坚持挺纪在前,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在局内部建立部门之间既互相配合协调又互相制约监督的机制。

(三)落实基层党组织责任

9.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员教育、党性锻炼、组织生活,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强化职能作用,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年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

11.加强组织建设。严肃党内生活,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员承诺、党员先锋岗等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管理,推行“两推荐、两公示、三票决、三审查”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党组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

12.加强作风和制度建设。建立党员登记和日常考核管理机制,落实经常性组织生活制度,实现教育、管理、监督、考核“四个全覆盖”;严格落实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制度,依规依纪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纯洁。

13.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列清责任清单,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全方位多层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护网。深化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敬畏意识,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14.加强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探索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维护稳定作用,带头开展以机关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员“三进”活动,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带头引领作用。

(四)落实局属单位党组织责任

15.明确岗位职责。党组织书记要把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强基础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其他党组织委员要认真贯彻党组织决议、决定,按照分工抓好集体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统一领导本单位工作。充分发挥“职能”党支部的作用,在抓党建上有思路、有作为、有特色,积极开展与机关处室既有同步呼应又能展现自身特色的党建活动。每年年初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

16.健全完善党组织会议制度。党组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认真传达中央、省市委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和研究部署党员管理、园林和林业建设和保护等日常工作,定期分析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情况,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有条件的科室,要通过设立党小组,延展组织领导触角。党课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17.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党支部集体研究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厘清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对决策事项、干部人事、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表彰奖惩等,必须经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对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的重要事项,应经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18.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班组长、技术骨干和生产经营骨干等优秀分子入党,实现关键岗位和艰苦岗位有党员、主要骨干和优秀分子是党员。

1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的,严肃追究失职失责企业党组织和有关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企业党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要会议时,需将会议安排提前上报,局机关党委视情派人参加或列席。

(五)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20.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做。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两学一做”纳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每年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21.认真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针对性实效性,每年对党员的集中学习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少于56个学时。

22.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严格把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3.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管理规范化建设,每年12月份结合年报统计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核查党员在册情况和党费收缴、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24.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机制,开展救助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六)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25.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及纪检工作专兼职人员。

26.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力度,逐步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增强党务、纪检工作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是确保我局党建工作常抓不懈、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各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责任意识。

(三)健全完善机制。各党组织要按照局党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落实党建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例会等基础制度,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清单,细化责任分工,逐项整改销账。充分发挥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推动责任落实。

(四)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改,严格落实问责制,对党建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敷衍塞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党支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对一边搞整改、一边依然顶风违纪行为要“零容忍”,严肃处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建工作各个方面。

各党组织制定的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局党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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