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议答复
史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乡镇林业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07年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将我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南州的168个乡镇林业站整合到乡镇社会或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保留的乡镇林业站比例不到30%。
改革后,由于乡镇林业工作管理体制发生了改变,林业岗位人员大幅度减少,林业工作开展受到极大的影响。我厅就乡镇林业站机构队伍、建设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并多方汇报,请求恢复乡镇林业站,同时与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全省除海西州保留了乡镇林业工作站外,其它地区机构设置基本以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主,内设林业岗位,人员1-6名不等。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1月1日施行的《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等要求,我厅在积极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加强与省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和调研,争取在全省各乡镇社会或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了林业工作站牌子。目前,西宁市和海东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已批准在乡镇社会或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了林业工作站牌子;化隆县通过县委组织部门重新任命了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站长;2018年祁连县通过县人民政府同意在各乡人民政府挂牌设立乡(镇)林业工作站。
随着我省林业生态地位提高和林业生产任务的逐年加大,林地特别是乡镇集体林地面积的逐步扩大,林业管护队伍的逐年增多,乡镇林业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机构编制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方渠道呼吁,请求乡镇单独设置林业工作站,进一步理顺乡镇林业管理体制,合理设定林业岗位。真正让基层乡镇林业工作站在高原林业生态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