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单更精准、首接负责制、办理有时限、诉求进展能“追踪”、高频次共性问题“未诉先办”……接诉即办,如今有了法治保障。作为国内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昨天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民有事儿可拨打12345
本市设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其网络平台,作为受理诉求人诉求的主渠道。不仅如此,还将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服务热线以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至12345市民服务热线。
遇啥事能打12345?诉求人为了维护自身、他人正当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可以就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的事项提出诉求。
诉求人个人信息受保护
不少市民拨打12345举报投诉后,都想知道自己反映的事办理情况如何、进展如何。
12345会不会把我的个人信息泄露?举报投诉后,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
针对百姓担忧,条例规定,诉求人提出诉求不受非法干预、压制和打击报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非法干扰,涉及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依法受到保护。
关键词:接诉即办
是指本市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
马上就访:将优化完善十余项“接诉即办”配套制度
对照《条例》要求,将优化完善十余项“接诉即办”配套制度。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务服务局局长张革表示,配套制度包括:优化全面接诉、分类处置、精准派单、限时办理等环节,健全首接负责、分级协调、风险预警推送、个人信息保护、京津冀联动、在京单位协同等机制,强化考评激励,实施“吹哨报到”双考核、探索第三方机构参与考评、加强监察监督等措施,建立接诉即办公开制度,推动接诉即办数字化转型等。“通过丰富制度体系,更好地发挥《条例》作用,更好地保障大家的诉求得到更快速的响应、更高效的办理、更及时的反馈和更主动的治理,推动社会良性互动,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
条例回应市民三大关切
关切1:如何防止“接诉即办”变“接诉即转”?
条例规定:“疑难杂症”先会商再派单
“您这事儿虽然派单到我们部门,但实际上不归我们管。”遇上这样的不精准派单,不光市民群众不满,接到派单的诉求办理单位也是万般无奈。“精准派单”,决定着诉求的办理效率。有市民曾建议,接诉即办能不能“像到医院看病一样,先分诊,后看病”;有的市民则希望,别让“接诉即办”变成“接诉即转”。
疑难复杂诉求可在派单前进行会商。如果承办单位对职责、管辖等有异议,可以向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提出;市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派单异议审核机制,协调解决派单异议。
关切2:接单部门“甩锅”“推诿”怎么办?
条例规定:首接负责,限时办理
接诉即办实行“首接负责制”,接到派单的单位不得推诿。
遇上首接单位“单兵作战”无法解决的难题,也可“多方合作”。办理诉求涉及其他单位的,首接单位牵头协调办理,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报送至首接单位,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
承办单位对于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诉求,可以报请市、区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及水、电、气、热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诉求提供全天候服务。
派出的诉求工单上,还应注明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应及时办理诉求,确需依法延长办理时限的,要向诉求人说明理由,受客观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的,应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
关切3:如何避免解决问题如“割韭菜”?
条例规定:向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升级”
以前解决群众诉求,就像是“割韭菜”,割一茬,长一茬;后来再解决群众诉求,就像是“拔大葱”,把同一类型的共性问题连根拔起。从“有一办一”,到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再到如今的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接诉即办”用好12345民生大数据,聚焦高频问题,以“每月一题”集中攻坚,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从政府“端菜”向群众“点菜”转变。
承办单位应当预判季节性、周期性问题,研究新业态、新领域问题,积极对接市民、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求,开展源头治理。街道、乡镇应围绕辖区内诉求反映集中的问题,组织居(村)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运用民主协商机制,推动主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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