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共同见证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这标志着注册会计师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开启了新征程、迈上了新台阶。刚才,信息中心、会计司、监督局、中注协介绍了平台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财政厅、监管局、行业协会、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大家讲的都很好。下面,我就建好用好统一监管平台、提升行业监管服务水平以及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办30号文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建设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有效举措。
(二)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内在要求。
(三)建设统一监管平台是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途径。
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跟时代步伐,以信息技术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去年,财政部印发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注协也发布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都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在发言中介绍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探索开展大数据审计、智能审计的做法,也对提升行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期望。应该说,统一监管平台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关键基础设施,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它的顺利建成和上线运行,有利于引导和推动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加快信息化普及和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行业的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行业“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和“网络强注会”目标。
二、戮力同心,切实发挥统一监管平台效用
统一监管平台不仅要建好,更要用好。刚才,宣传片总结了统一监管平台的“三大转变”和“七大特征”,要实现这些“转变”,彰显这些“特征”,需要各级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强化大局意识和系统思维,避免各自为政、单兵突击,坚持“以服务对象为本”,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平台用户有切实“获得感”。就此,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必须坚持业务事项“一站办理”。
(二)必须坚持审计报告“一码通查”。
(三)必须坚持数据共享“一端通连”。
统一监管平台的上线运行,将汇聚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以及行业自律管理信息,形成最具权威性的行业数据库。在统一监管平台建设过程中,预留设置了多个接口,开发了数据推送和共享功能,在依法合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要做好与国家电子政务平台和各省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对于政务平台的数据需求要给予充分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方便审计报告的各方使用者查询验证。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提高服务效能,形成监管合力。
三、久久为功,持续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
任何一个信息系统要有效发挥作用,除了建设过程中要有详尽具体的需求分析、科学严谨的架构设计、安全可靠的技术路径以外,最关键的就是在后续使用中不断磨合、优化、完善。今天,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实现了良好开局,但要让统一监管平台真正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协同意识,把持续加强统一监管平台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规范工作流程,有力保障平台运转。
(二)广泛听取意见,持续优化平台功能。
要加强对反馈意见的梳理,对各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丰富完善平台功能。要抓紧研究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在统一监管平台上建立行业诚信库和“黑名单”,方便社会公众一键查询,起到对全行业的有效警示作用;加快开通行业投诉举报功能,畅通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查处效率;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报备验证功能,实现审计报告批量上传赋码、报备信息批量导入、支持批量查询验证和结果导出等功能,助力审计报告验证码的全面推广。要进一步梳理行业管理流程,把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全生命周期监管的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平台,便于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依责履职。
(三)上下协同联动,全面提升平台效能。
借此机会,我还想就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再强调几点。
去年国办30号文印发以来,财政部牵头建立了15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组建了工作专班,在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一年的积极努力,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得以整肃,行业面貌焕然一新;困扰行业多年的痼疾顽瘴初步得到遏制,行业生存土壤得以净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日趋谨慎,监管权威性得以彰显;社会各界对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各项举措给予积极评价,行业形象得以改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贯彻落实国办30号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行业基础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仍需强化,需要我们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续推动国办30号文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加快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制度建设。今年上半年,在大力推动《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的同时,财政部先后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下半年还将陆续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行业基础性制度体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新实施的制度办法,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组织广大会计师事务所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近期,财政部会同中央网信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对2022年各地继续深入开展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售报告、超能力执业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出要求。请各地财政部门、行业协会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本地区的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处理处罚,切实建立完善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彻底根治“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整肃行业风气。
三是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近日,财政部已经启动了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注协同步启动了自律检查工作。今年是《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检查规模最大、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户数最多的一年。各地监管局、财政部门、行业协会要认真落实《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压实分级分类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检查频次要求,突出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职业风险防范等检查重点,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加大曝光力度,对全行业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