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入驻平台并通过平台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服务、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体系建设、物品编码、企业助手、需求发布、技术壁垒、专家信箱、仪器共享、人才培训等“一站式”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第三条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负责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平台管理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平台的运行维护(以下简称“平台运维机构”)。
第四条机构入驻及服务由平台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入驻条件
第六条入驻机构应具有良好的信用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第七条入驻机构为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特种设备类机构的,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实验室),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有鲜明特色并在某一领域处于全省行业领先水平,相应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八条入驻的机构为标准服务类机构,应当在标准化战略咨询、标准信息咨询、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标准指标比对、标准符合性测试、标准实施咨询、标准实施评价、标准化管理流程再造、标准化培训等方面具备专业标准化服务能力,具有单项或多项成功服务案例5项以上(含5项)。
第九条入驻机构为认证服务类机构,相应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有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基本条件,具有单项或多项成功服务案例5项以上(含5项)。
第十条入驻机构为知识产权类机构,应当有较丰富的服务企业经验,帮助企业成功申报过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相应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第十二条入驻机构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共享类,应为行业、地区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优势企业,实验室(仪器设备)在全国或省内处于领先地位,设备运行保养良好。
一、机构入驻申请表
二、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机构入驻承诺书
第三章入驻流程
第十三条入驻申请
入驻机构通过平台的机构入驻页面在线填写《机构入驻申请表》,向平台提出入驻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机构入驻承诺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机构公章,填写日期,正确签字盖章后清晰扫描,纸质原件邮寄至平台运维机构;
第十四条资格审核
收到入驻申请材料后,平台运维机构将按要求对拟入驻机构资质等级、技术能力、服务信誉等情况对进行筛选,经审核完毕后,通知机构审核结果。
第十五条退出和清退
主动退出平台的,由机构向平台运维机构提出退出书面文件,在协助处理完毕该机构在平台的各类遗留问题后,办理退出手续,方可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