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大同发电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电力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电力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第4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5篇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区重
点联网单位计算机互联网络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采集、存储、处理、传递和输
出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含计算机单机与便携式计算机)。
第二章网络安全使用
第三条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
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条我校的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
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
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我校的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
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二)严禁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他人电脑,篡
改或破怪他人计算机内的文件,盗取他人信息。
(三)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
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主管领导及计算机安全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一)负责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
护管理制度;
(二)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
信息管理制度;
(三)发现有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本单位领导,
并报告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第四章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细则
第七条禁止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涉密信息。
禁止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接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第八条为保证办公室、计算机教室网络的正常运行,
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计算机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
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办公室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
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定期检测计算机的病毒
和安全漏洞。
第九条办公室计算机的主机、显示器、硬盘以及系
统的基本配置、使用情况需在校电教组存档备案。如有变更
应及时申报。严管办公计算机信息的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