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科研平台包括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包括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级软科学研究基地等;市厅级科研平台包括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平台包括学校内设独立性科研平台和非独立性科研平台等。第三条科研平台是学校科研聚集和培育创新团队、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和目标是以开展科学研究、彰显我校特色科等
3、工作。针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一般按5的比例提取管理费(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学校设立科研平台专项建设经费,包括配套性建设经费和非配套建设性经费两部分构成。第二十六条在科研平台的三年建设周期内,由各科研平台按照建设任务的实际需求拟定专项建设经费预算方案,提交科研处和计财处。科研处、计财处组织专家根据各科研平台工作实际需要、级别、历年的考核情况对其预算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每年资助的额度并纳入学校年度预算。配套性建设经费资助额: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拨建设经费确定配套额度。上级主管部门有配套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没有配套规定的,则国家级科
4、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1.5,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1000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1,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500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配套经费比例不高于1:0.5,每年最高配套经费额为100万元。非配套性建设经费资助额:若上级主管部门没有下拨建设经费,则按国家级每年不高于500万元、省部级每年不高于10万元、市厅级每年不高于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建设。第二十七条科研平台经费报账审批程序:.科研平台单项开支5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一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审核人签字f财务审核报账。.5000元W科研平台单项开支V10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一科研处科技开发中
5、心审核人签字一科研处负责人审批一财务审核报账。.科研平台单项开支210000元: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一科研处科技开发中心审核人签字一科研处负责人签字一分管科研校领导审批一财务审核报账。.以上所述“单项开支”系指单张发票金额。.科研平台经费报账款的“转账通知单”由科研平台负责人签字为准。第二十八条科研平台经费使用,按照学校及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第六章考核、评价及验收第二十九条学校对科研平台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评价与终期验收。同一研究工作和成果只能用于一个科研平台的考核,评价和验收。第三十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采取由
6、平台自查的方式进行,平台负责人于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总体规划进度情况写出年度总结报告,经所在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一条中期评价。在建设中期,由科研处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对照的考察方式,对平台进行阶段评价,主要评价平台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利用率、由此完成的论文等科研成果)、平台团队成员的科研业绩情况(包括论文、立项、专利、鉴定课题等,与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的关联性、科研平台名称署名标注情况)、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合理配置后续可用的科技资源的根据。若发现平台未按科研平台建设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进度和指标,或将经费挪作它用的
8、20万元;共建科研平台,我校排名第二的奖励比例为60;排名第三的奖励比例为40;排名第四的奖励比例为20;后续排名的奖励比例为10。分中心的奖励比例为20。科研平台立项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立项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四条科研平台经费奖励学校按照科研平台实际到账建设经费(共建科研平台和分中心按实际获得的建设经费统计)的10进行到账经费奖励。经费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经费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三十五条科研平台验收奖励对于验收等级为优秀等级的平台,学校将给予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万元、教育部科研平台5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3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2万元、校级科研平台1万元一次性
9、验收奖励。对于验收等级为良好等级的平台,学校将给予国家级科研平台5万元、教育部科研平台2.5万元、省部级科研平台2万元、市厅级科研平台1万元、校级科研平台0.5万元一次性验收奖励。验收奖励由平台负责人制定验收奖励分配方案,报科研处备案。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XX大学非独立性科研机构设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研和地方优先发展领域相结合,以服务地方建设为己任,注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的有机结合。第四条学校科研平台实行突出创新导向、统筹规划布局、鼓励协同创新、强化共享服务、择优重点扶持、实施优胜劣汰的管理方式,其建设与管理原则是:(
10、-)科研与教学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的原则;(二)分步实施,逐级设置的原则;(三)动态管理和层级管理的原则;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申报与立项条件(一)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要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需要、研究方向明确,且不与已有的同级别科研平台及其主要研究方向重复,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省内外领先或者在服务地方政治文化经济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科研特色;有明确的发展目标与建设思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和一支团结协作、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敢于创新的核心研究群体,平台团队成员中固定科研骨干不少于3人,且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博士学位。(二)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的申报
11、,原则上应在校级科研平台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三)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产学研相结合共建的科研平台,应具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条件,应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原则,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共建各方责任、义务、权力及利益。第六条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程序(一)由教师向依托学院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包括拟设科研机构的名称、机构设置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学科领域和方向,现有工作基础,未来科研规划,经费保障渠道,以及拟任命的科研机构负责人及研究队伍组成等内容。(二)依托学院组织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对申请报告进行论证,并提出设置意见。学院将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设置意见及相应
13、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推荐申请立项。第八条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程序(一)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与立项程序.依托学院将与校外企事业单位产学研相结合共建科研平台的XX大学校级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设置意见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给科研处和人事处。.由科研处、人事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由科研处将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共建的校级科研平台以合同(协议)约定的形式进行共同建设。(二)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共建国家、省部和市厅
14、级科研平台申报程序.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由依托学院将与校外企事业单位联合提出,提交符合上级主管部门格式要求的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中报材料、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等要求进行审议。.由科研处将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的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向主管部门推荐申请立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共建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后,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共建的国家、省部和市厅级科研平台以合同(协议)约定的形式进行共同建设。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九条科研平台的职能和任务:(一)汇聚科研队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建设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知
15、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和学术梯队。(二)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为学校科研创新团队培育提供支撑。(三)坚持科教融合,吸引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推动创新链与人才培养链有机衔接。(四)为产学研合作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学校应用型办学目标打造特色科研亮点。(五)为学校申报高级别的项目或平台、取得标志性的科研成果;(六)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报科研处备案。(七)制定科研平台章程,明确规定科研平台的宗旨目标、功能定位、业务范围、领导体制、运行管理机制等,报科研处备案。(八)搭建海外科技项目合作、国际学术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第十条学校科研处是科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