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神华能源、华夏能源报、各大报纸、网站为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编播出版水平,自觉接受党委的指导。4.3各部门、单位的二级网站、所辖宣传栏、展板等宣传载体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使用管理,并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4.4凡公司党委和行政组织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做出的重大决定和措施的宣传,统一由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厂矿的管理新措施、安全新办法、生产新技术、好人好事等做好宣传报道。4.5公司内各厂矿组织重大活动需要对外宣传报道的,应提前报党群工作部,统一安排和邀请新闻单位记者采访报道。向公司外单
3、位、上级公司发送新闻稿件,须经党群工作部审阅后才能发稿;涉及公司重大事件和敏感问题的报道,由分管领导审定后再报,以免报道失实或因报道造成不良影响。4.6公司各厂矿、部门都要树立宣传意识,重视宣传报道工作;要明确部分员工作为本厂矿、本部门的宣传通讯员,及时把本单位的管理、技术、员工工作等重要信息、典型事例、先进人物、成功经验和做法等向党群工作部提供新闻稿件和报道线索。5通讯员的产生及管理5.1通讯员由各厂矿、部室自行确定并报公司党群部备案,负责本厂矿、部室的新闻稿件的撰写和新闻摄影工作。5.2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由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
5、一经发表的通讯报道均属奖励范6.2奖励标准6.2.1凡被公司简报、内网采用的稿件统一按照篇幅予以奖励:300字以下,每篇10元;300-500字,每篇20元;500-800字,每篇30元;8001000字,每篇40元;1000字以上,每篇50元。6.2.2稿件可以一稿多投,凡被神华乌海能源报、电视台、网页、华夏能源报采用的新闻稿件,公司予以如下奖励:300字以下,每篇20元;300-500字,每篇50元;500-800字,每篇80元;8001000字,每篇150元;1000字以上,每篇200元。6.2.3凡被在鄂尔多斯日报、乌海日报发表、内蒙古日报、神华集团公司报刊、网络、人民日报等
6、发表的,公司予以如下奖励:300字以下,每篇50元;300-500字,每篇80元;500-800字,每篇150元;8001000字,每篇300元;1000字以上,每篇500元。6.2.4同一稿件被多家单位采用时,只按金额最髙的一级进行奖励。6.2.5年终根据通讯员投稿的采用情况,评出优秀通讯员若干名,设立一、二、三等奖。6.3稿件由党群工作部造册登记,按上述标准核定稿费,由本人签字领取。党群工作部负责宣传工作人员在月度稿件任务内的报道,不计入本公司的奖励范围。6.4通讯员按宣传报道任务完成稿件报道,每名通讯员满分100分,当月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篇扣3分,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总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少一分罚款50元钱,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