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校门户网站、蜀光网信息的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工作。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校门户网站、蜀光网上对外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音像、链接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三条计算机管理科为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主体责任单位,办公室为蜀光网发布工作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相应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校属各科室(后称“责任单位”)负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集、编辑和及时报送信息,并对发布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各责任单位承担信息采集、编辑和及时报送信息等工作任务,并将采编信息内容及拟发布网站及栏目按程序报领导审核。一般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核发布,重要信息需报常务副校长审核发布,报蜀光网发布的信息需报常务副校长审核。
校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信息,上级领导检查、调研及各责任单位重要工作等信息,须由责任单位按领导要求及时报送和发布。
第六条办公室对上网信息的保密范围、密级制定予以指导并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各责任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和跟踪监测,发现网上信息内容失当或过期,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科联系将信息撤回。
第十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计算机管理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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