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审核发布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加强网站内容监管,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和《龙岩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公开透明,利企便民。围绕企业群众需求,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3.分级分类,先审后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遵循“谁产生、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完整、及时。
二、信息采集
(一)本规范所称信息是指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上发布的文字、图片、数据、音频、视频、链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二)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集中管理网站信息数
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龙岩市人民政府网栏目内容由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岩各有关单位共同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政府业务部门提供。
(三)遵循互联融合的原则,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
1.官方主流媒体。主要包括闽西日报、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电视台等有关龙岩发展动态及政务类的信息报道。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中国福建”网重要信息,可转发新华网、人民网、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有关龙岩的新闻报道。
3.辖区各单位或下属机构报送的信息。
4.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网站直接参加的本市有关重大政务会议或活动、新闻发布会的自采报道。
5.政府网站使用地图时,要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3.本地区本单位产生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政策解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等。
4.便民、惠民服务类信息以及自主策划发布的信息。
(六)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要注意把握好以下问题:
1.全局性。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应对全市工作具有一定指导和借鉴意义,或对百姓生活有一定影响,同时也能体现本地、本部门特色。
6.规范性。
(3)格式。格式体例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执行。序号: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或者使用“第一、第二、第三”,“一是、二是、三是”。字号:一般使用宋体四号字。
三、信息审核
(一)明确责任主体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据本规范具体实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监管。各级政府和部门办公室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审核、监测,并对本单位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各主办单位应准确在“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和“福建省政府网站监督评议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本单位网站和新媒体责任领导、联络员(网管员)等基本信息。
(二)严格审核程序
1.审核制度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和公开信息台账制度,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发布。
(1)初审。信息填报责任人(网管员或信息员)进行信息采集、整理和填报,并负责信息初审和校对工作。
(2)复审。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填报责任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校对。
(3)终审。单位负责人负责对复审后的上网信息进行校对终审。
2.审核程序
(3)乡镇政府(街道)、县直部门发布的本单位信息,由政府(街道)、部门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单位负责审批后发布。在县级门户网站发布的,还需按照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审核;
(6)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需要发布时,由信息发布部门主要领导初审后,报本级政府办公室复核,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7)政府网站链接须由链接站点,由网站管理负责人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做链接指向。
3.审核内容
(1)是否涉及秘密;
(3)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5)是否有利于本市本单位的宣传和发展;
(6)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是否属敏感性问题;
(8)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9)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四、信息发布
(一)所有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审核程序办理,并由各级各部门办公室统一组织发布。
(四)限时更新的信息要及时采集、整理,经审查后尽快上网。特别是新闻类信息,当日发生当日发布;动态性信息,按栏目类别,确定更新时限及时上网发布。办事服务类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咨询投诉类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发布。调查征集类信息在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发布结果反馈。
系统发布程序规范如下:
(1)登入“宝界SSLVpn”客户端程序。访问网站群后台系统需要先登入“宝界SSLVpn”客户端程序。程序在“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的“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专栏下载。下载安装好“宝界SSLVpn”客户端程序后需要与龙岩市大数据局申请“宝界SSLVpn”登入证书(USBKey)
和网站群后台系统登入账号并与申请人手机号码捆绑。
2.信息格式规范
3.其他要求
(1)“行政权力目录、办事事项”栏目请按照“龙岩市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录入。
(2)“网上调查”需要在互动系统录入。
登入网站群后台系统后点“互动在线”跳转到互动系统。
征集录入
①选择“民意征集”栏目,选择新建征集。
②填写征集信息
③可以添加附件
④确认征集信息无误后,点击发布征集。
⑤可在此处查看用户提交意见,并进行处理。
⑥征集结束后,填写征集结果。
(a)选择修改征集。
(b)在结果反馈处,填写结果,建议在html标签处填写清楚格式。
(c)填写完成后重新发布征集。
调查录入
①择“网上调查”栏目。
②点击右侧菜单栏中“新建调查”,填写调查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③在新建的调查操作栏中,选择“调查选项管理”。
④在调查选项页面中选择“新建调查选项”,使用绿色的加号添加调查项。(*请在同一个默认分组中添加“新建调查选项”,否则调查序号都会只显示“1”)
⑤调查录完,检查无误即可发布。
⑥调查结束后,填写调查结果。
(a)点击修改调查
(b)点击“调查结果”标签,建议在html处添加内容,清除格式。
(c)填写完成后,重新发布调查。
(3)“政策解读”信息发布。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在制定、修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信息产生单位应当做到能解读的尽量解读,并将文件及其解读同步起草、同步报批、同步发布。解读因特殊原因滞后发布的,应当于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布。重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预热解读。
(4)“在线访谈”信息发布。选题由各单位拟定、商政府网站编辑部确定,市县政府网站负责制作并提前10个工作日发布访谈预告。对公众在线提问,访谈对象单位应当即时解答;不能即时解答的,于访谈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
(6)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如需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规定范围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管理考核
(三)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等严重不良后果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对所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准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原党办〔2018〕133号)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发布虚假信息或错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发布的信息与通过其他途径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履行审核程序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失密、泄密的;
5.发布违法违纪信息、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其他违反信息发布管理有关规定的。
六、信息安全
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标准、规范及流程,加强技术防护手段,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制定应急预案。
2.实行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重要信息的发布,监测值班期间网站运行、检查网站页面,对发现的错误进行修改或通知修改,做好值班日志记录。
3.在政府网站链接的网站或业务系统,必须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应级别要求。
4.网管人员使用密钥要做到专人、专机、专用。要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码,不得在公共场所和互联网上泄露管理密码。若密码忘记或需变更,应及时与市政府网站编辑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