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规定(淮工院200810)

第一条为了加强淮阴工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园网是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的信息基础设施,也是学校对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其基本功能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联、计算机区域网互联,达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其服务对象是学校各部门、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凡加入学校校园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用户,都要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机构

第四条校园网管理机构为院校园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六条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七条学校实行校园网二级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根据需要各自成立网络管理小组或确定一名网络管理工作负责人和一名网络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网站建设和网络的日常维护,并将负责人和管理员的名单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第三章校园网安全管理

第八条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包括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信息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等。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网络系统管理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在校园网上进行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十三条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校园网。计算机无论以何种方式入网均须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建立网页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须将本部门、单位网页的结构设计及内容安排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并同时提交《淮阴工学院二级域名申请表》,通过技术审核后,方可开通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对校园网进行统一的出口管理,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必须统一使用学校的网络设备。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和其它应用服务器。

第十五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与校外单位联网,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的、与校园网络宗旨相悖的站点。

第十八条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使用由学校或单位网络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和帐号,不得盗用他人的IP地址和帐号,不得私自乱设IP地址和MAC地址,不得私自向他人转让IP地址和帐号,不得随意将口令告诉他人或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在上网过程中,随意将计算机交由不熟悉的人使用。

第二十条严禁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设置破坏程序,非法入侵或攻击他人计算机系统,滥用、破坏网络资源等危害校园网络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各入网部门、单位应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网络安全方面的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须做好网络保障工作,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信息管理

第二十三条网络信息工作要始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二十四条发布在校园网各级网站上的信息,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部门、单位责任人要对各自上网信息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涉及国家及学校机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第二十五条校园网用户必须对所有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在网络上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宣传邪教以及不健康或色情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捏造事实侮辱、诽谤、损害他人、单位或地区声誉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除淮阴工学院网站外,校内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设立BBS、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

第二十九条学校依法保护校园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用户的信息、删除用户的合法言论。校园网用户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反映和举报违反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六章用户管理

第三十条校园网用户分为部门、单位用户和个人用户。部门、单位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正式机构;个人用户必须是学校的教职员工或在校生。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科研、服务单位申请接入校园网,与学校签订协议并预先交纳费用后,方可接入。第三十二条校内各部门、单位用户的计算机或网络与校园网连接前,必须先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将书面申请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后方可接入。

第三十二条校内各部门、单位用户的计算机或网络与校园网连接前,必须先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将书面申请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后方可接入。

第三十四条校园网的用户,无特殊原因,均应采用学校分配的帐户名和IP地址。

第三十五条校园网的用户必须对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加强管理,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用户也不得把帐号转借他人,如出现他人使用帐号造成违法后果,帐户所有者负有责任。

第三十六条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校园网的接入单位和用户不准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第三十七条校园网用户应积极做好入网计算机的维护工作,如因病毒等原因干扰校园网的使用,学校有权关闭用户帐户或停止网络连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淮阴工学院校园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THE END
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中“国务院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修改为“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二、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接入单位拟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有权受理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申请的互联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申请领取国际联http://www.buzua.cn/n1077140.htm
2.最新公司互联网管理规定细则(16篇)1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九、相关惩戒措施 1.如发现上班时间内使用网际快车、迅雷、电驴、qq旋风、ftp及ie等相关软件下载非工作的资料,发现一次扣30元。 https://www.kaoyanmiji.com/wendang/2487249.html
3.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17修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https://www.ilawpress.com/law/detail?id=93_0kxhFLdN6DIdbvWth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