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污染源机动车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在12月24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7.2万个,对恶意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未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打击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前者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在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赵群英介绍。

赵群英表示,自2022年10月以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共查处1968家弄虚作假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开曝光62个典型案例,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造假手段和方式非常典型,可以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今后,生态环境部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赵群英说。

赵群英表示,生态环境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同时,生态环境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进行穿透式监管,推动建立针对环境监测活动“人、机、料、法、环、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应用视频监控、北斗定位、数据直联直采等技术,强化技术防控,实现“现场可视、设备可溯、监测可控、样品轨迹可追”。

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项整治

近期,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遏制了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等问题频发势头,有效实现了污染减排。”赵群英介绍,机动车特别是重型货车尾气治理,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

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主要以重型货车检验和维修为突破口,重点查处为超标重型货车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的机构;同时延伸上下游,追查作弊软硬件“产-销-用”非法黑色利益链,倒逼重型货车实现合规达标排放。

根据交通部门的数据,11月机动车在环保方面的维修增长30%,有15.1万辆次不合格重型货车通过环保维修实现尾气治理达标。“专项整治以来,重点地区重型货车问题比例明显下降,污染物实现有效减排。经过技术单位评估,专项整治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约50万吨。”赵群英说。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赵群英介绍,2024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环境问题7.2万个。其中,弄虚作假、超标排放、破坏重型车污染控制装置、OBD造假、非道路移动机械冒黑烟、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等突出问题2.5万个,对恶意违法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展望下一步的工作,赵群英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以高质量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首先,生态环境部将更加注重融入服务大局,积极推进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研究制定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加强对企业技术帮扶和政策引导,减少对企业不必要的干扰。

其次,更加注重聚焦重点集中发力。聚焦重点区域,聚焦重点领域,聚焦重点问题,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和重型货车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查办力度,持续开展“两打”专项行动。

再次,更加注重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加强数智赋能,继续运用水质指纹、卫星遥感、人工智能(AI)等技术手段,发现并推送违法问题线索,建设人工智能辅助执法的应用场景。持续推进非现场、数智化执法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拓展用电用能监控、工况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手段,优化违法线索识别方法和规则。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非现场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升级完善综合执法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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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收监测事权·布设天罗地网·强化监管问责——《生态环境监测监测事权上收 力求“国家监测” 监测是环保的基础,但现实中,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测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现象,对科学评价环境质量等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此,方案明确提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主要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环境应急与预报预警https://www.gov.cn/zhengce/2015-08/12/content_2911807.htm
2.文件通知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6号)中关于国家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的有关要求,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下简称国家网)的运行维护和质量控制为中央事权,由总站组织实施,国家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保障,运行维护方式根据监测https://www.cnemc.cn/gzdt/wjtz/201605/t20160524_648706.shtml
3.环境监测数据监管沿革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从环保局在地方党政压力下单独数据造假,转变为环保局与第三方监测运维机构共同数据造假。 2015年中,环保部发布《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推动监测事权上收,解决地方行政干预监测数据问题。 2015年12月,财政部与环保部又联合发布《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继续推动https://zhuanlan.zhihu.com/p/67954915
4.环保部:环境监测将“国家考核”业界简讯资讯下半年,环境保护部将全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落实,具体包括任务分工、编制实施计划、编制出台《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方案》并实施等。 技术保障监测水平 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监测、卫星与地面联合监测和会商。这些“高大上”的技术,在环境监测领域大展身手。春季沙尘、秸秆燃烧、京津冀等重点城市灰霾https://m.lab168.com/news/show-43657.html
5.环境监测事权上收第一年谁接管了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的运维权?同月,《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办〔2015〕176号)正式出台。紧随空气监测事权上收而来的,是第三方运维公司的全面介入,承担起城市站点的运维和日常质控工作。 截至方案出台前,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设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436个,覆盖各级监测站2700多家,监测人员近6万名,监测仪器设备26.8万台(套https://huanbao.bjx.com.cn/news/20161116/789394.shtml
6.政策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和《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境保护部在充分考虑地表水监测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以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为原则,以确保地表水监测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实现地表水自动监测为目标,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环境保护部关于做http://gzhb.gog.cn/system/2017/09/14/016095391.shtml
7.《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一问一答近期,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国科学院印发了《全国生态质量监督监测工作方案2023—2025年》,针对文件执行过程中地方集中反馈的主要疑问,我们组织专家编制了“一问一答”,帮助大家进一步学习文件精神。 问 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的主要功能及建设内容? 答:生态质量地面监测网络是生态质量监督监测网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有http://www.isenlin.cn/sf_4CCE9E195242414FAAD43124B15DDEEB_209_8C0B6735583.html
8.环保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全面设点、全国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根据该目标,环保部已就国家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事宜与财政部达成一致,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 “国家考核、国家监测”。 http://www.sinoyd.com/nd.jsp?id=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