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制度有哪些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目标、水环境容量、水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合理分解落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水质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削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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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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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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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访谈1、《环保法》如何确定了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答: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是指国家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总量控制的法律制度。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http://www.zhouzhi.gov.cn/zmhd/zxft/details/interview/f55becebab294eee82ad374cc51fce75.html
2.政府如何落实排污总量控制的制度当今社会下,在环保法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疑问,那么针对政府该做什么落实排污总量控制的制度,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出了相应的答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政府如何落实排污总量控制的制度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https://www.66law.cn/laws/1013812.aspx
3.排污许可如何与总量控制竣工验收执法监管相衔接?污染源水污1. 排污许可如何与总量控制衔接? 总量控制制度,是指通过向一定地区和排污单位分配特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将一定地区和排污单位产生的特定污染物数量,控制在规定限度内的污染控制方式及其管理规范的总称。 根据2015年施行的新《环境保护法》,其中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并且明确规定,重点污https://www.163.com/dy/article/G6JF55UT053872NF.html
4.排污许可制度与总量控制制度的关系排污许可制度与总量控制制度的关系 与总量控制制度的衔接,须协调政府目标责任、环保部门行政管理责任、企事业单位利益等的关系,达到环境、经济、技术的统一可行,建立固定污染源与环境目标的响应关系。某种程度上,排污许可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影响,主要看这组关系处理得如何。 https://cnwec.muc.edu.cn/info/1018/15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