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季度,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考核指标》,省政府办公厅对全省在运行的590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对全省在运行的2999家政务新媒体安全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三项“单项否决”指标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政府网站能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各项要求,运维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总体合格率97.3%,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15个地级以上市合格率均达100%,但仍存在部分网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绝大多数政务新媒体能够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符合检查指标要求,总体达标率99.3%,但仍存在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办事互动功能弱、APP无法使用等问题。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三)部分单位对回应网民工作不够重视。从日常监测情况看,部分单位存在办理网民给省长留言超期情况;个别省直单位在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办的简单咨询类留言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速度较慢,如省卫生健康委。部分网站对公开网民留言审核把关不严,公开的留言无实质性内容或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省地质局等网站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把政治建设摆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与本级网信、公安、通管等单位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应用功能,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部署,目前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已迁移上全省统一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各网站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明确网站运维人员和监管人员,积极对接集约化平台实施单位,认真学习集约化平台前台布局及各项后台功能操作,熟悉信息审核、发布等工作操作流程,实现全省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平台上各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要积极反馈使用体验及功能建议,主动会同集约化平台实施单位不断研究完善平台功能,勇于创新,加强无障碍、智能化和大数据辅助决策方面建设,力求试点工作出亮点、创特色,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运维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定期清理整合“僵尸”“睡眠”和无力维护的账号,杜绝“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等现象发生。做好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账号备案工作,认真查漏补缺,通过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备案,全部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做到“应备尽备、应查尽查”。同时,要加强对保留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重点排查“严重表述错误、信息超期更新、缺乏互动交流功能”等单项否决问题,坚持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短、平、快的公开优势,提高信息更新频率,保证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优化政务新媒体上提供的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功能,提升各级政府在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
对此次通报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有关地市和省直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于4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检查情况
2.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3.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4.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8日
附件1
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附件2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附件3
各地、各部门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附件4
抽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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