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林业改革,接续实施林业“八大工程”,促进林区乡村振兴,增强固碳中和功能,维护生物安全多样,不断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努力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超越,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及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林业经济发展方面的共同财政事权或引导性扶持资金,主要包括林下经济发展、竹产业发展、花卉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贷款贴息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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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林业局承办:福建省林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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