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证照认证界面后,第一步:按提示填写单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编号、经营地址、联系人姓名等单位认证信息,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提示:“经营地址”需按行政区划选择至区县级以下,该地址将作为单位实名认证、见习单位认证审核推送机构的依据,请依据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准确填写。
二、见习单位认证
单位实名认证通过后,需要认定为见习单位方可参加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提示:按照《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我省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以市县为单位实行属地管理,由生产经营场所驻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单位的申报、审核和确定工作,驻地在贵阳市内的单位,可择其一向贵阳市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因此各单位进行见习单位认证时,默认按经营所在地参加区县级的见习计划,见习单位认证、见习岗位发布、见习补贴申报等将由该区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若申请参加“市级见习计划”的,将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是否同意参加和开展后续业务的审核工作;单位经营所在地在贵阳市内的可以择其一参加省级或市级的见习计划,申请参加“省级见习计划”的,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相应业务的审核工作。
三、见习单位认证
见习单位认证通过后,可以在“见习岗位管理”功能页面中进行见习岗位发布。
提示:见习岗位审核状态可在“企业中心”的“已发布见习岗位”功能中的“审核状态”处查看,同时可查看该岗位的审核机构,此机构即为该岗位人员补贴审核、发放机构。
四、见习人员确认
当发布的见习岗位有见习人员报名投递时,见习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主页”中的“见习人员管理”页面进行查看,并对报名的见习人员进行确认。见习单位可以通过查看见习人员简历、面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在列表中对报名人员进行“人员确认”操作,当“人员状态”选择为“确认通过”,则表示与报名人员达成初步见习意愿,该人员不可再选择其它见习岗位;当“人员状态”选择为“确认不通过”时,该人员可以重新选择投递其它见习岗位。
对于已经达成初步见习意愿的报名人员,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该人员是否符合见习对象要求,如符合,则该人员状态变更为“确认审核通过”,此时可结合企业实际,组织进入后续见习上岗流程;反之,该人员状态将变更为“确认审核不通过”。
五、见习人员上岗
对于人员状态为“确认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对于已经确定到岗的见习人员,见习单位须于见习人员上岗后10日内与见习人员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通过“确认上岗”功能,填写“确认状态”、
提示:见习单位要据实记录、上传见习协议、办理保险情况(包括该人员的保单及发票)等材料,并保存好纸质材料,以作为见习补贴申报、备查的重要依据。
对于未能到岗的人员,在“确认状态”处选择“确认未到岗”,并填写“未到岗原因”。
六、见习人员终止
当见习人员期满或终止见习时,见习单位须在“企业主页”中的“见习人员管理”页面,对该见习人员进行终止操作。只有当人员状态为“确认上岗”的才能进行“人员终止”操作,其中“终止原因”可下拉选择为见习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留用、见习人员未执行见习规定、其他原因;“是否申请补贴”选择“是”表示人员符合见习补贴发放要求,则在后续进行见习补贴申报时系统自动将该人员纳入见习补贴申请人员名单。
当“终止原因”为“见习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见习人员未执行见习规则”、“其他原因”时,需要上传附件生活补贴明细账单或银行付款凭证(可在页面下载模板);当“终止原因”为“留用”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需上传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提示:因见习期满、已落实就业单位、留用等情况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要于5日内及时在服务专区上如实记录、备案该人员情况。
七、见习补贴申报
(一)见习补贴申报
1.进入功能页面。在“企业主页”页面中,选择见习补贴申请功能。
提示:见习补贴具体由前期审核见习岗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申报页面的见习人数为系统自动获取。各见习单位务必要在见习人员管理功能处据实对已经离岗或期满的见习人员进行“人员终止”操作,避免见习补贴申报时有人员遗漏。对于因未正确操作遗漏且逾期申报的,不再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获取的申报见习补贴人员由见习单位对人员“终止”时,填写“是否申请补贴”为“是”的见习人员。对于“是否申请补贴”为“否”的人员想将该见习人员重新纳入补贴申请名单时,可对人员“是否申请补贴”进行编辑。
(二)见习补贴审核查看
见习单位可在见习补贴申报分页面查看补贴申报审核情况。
当补贴状态为“审核通过”的,即进入后续见习补贴公示、拨付环节。
1.在企业主页进入见习人员管理功能。
根据工作需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会不断更新完善,操作以专区实际发布页面为准,如有疑问,可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技术支持人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