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伊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坐落于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伊宁市。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现面向全国招收2023级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3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各招生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考试科目请考生查阅我校当年公布的硕士研究生考试专业目录。
六、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以学校公布内容为准。
七、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外国语(一)”、“204外国语(二)”、“302数学(二)”、“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99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国家统一命题,我校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
(三)除外语科目使用外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四)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2)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该专业中“翻译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主要接收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荐免试生。
(五)学科教学(语文)(045103)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文科类专业考生报考,除汉语言文学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现代汉语”和“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两门科目的加试。
(六)学科教学(历史)(045109)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除历史学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中国近代史”和“世界近代史”两门科目的加试。
(七)体育教学(045201)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考生报考。
(九)学前教育(045118)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仅限教育学、心理学、艺术学类专业考生报考。
(十六)学科教学(英语)(045108)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仅限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师范类)、翻译、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教育学一级学科下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考生报考。除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师范类)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翻译”和“英文写作”两门科目的加试。
(十七)学科教学(思政)(045102)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除文科类专业外,其它专业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参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两门科目的加试。
八、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三年。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件,国家已于2014年全面施行学费收费改革,各类研究生将进行全额收费。学术型硕士:文科5500元/学年、理科5800元/学年;专业型硕士:全日制6000元/学年、非全日制8000元/学年。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奖、临时困难补助及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等多元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在校住宿的研究生需缴纳住宿费,住宿费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进行收费。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