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高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衡水高新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为满足集团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回避制度招聘录用人员不得违反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六、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企业员工待遇,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沧州粮食产业集团2024年度自主招聘员工公告
因公司发展需要,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沧州奉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自主招聘员工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企业简介
沧州奉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设的一家全资子企业,公司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兴济镇余庆屯74号,成立于2023年8月8日,按照粮食集团确定的总体发展规划,将开展农业种植业务。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员工1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以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自主招聘员工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分为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一)2024年毕业的应届生:是指2024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3年及以前毕业、已实现首次就业且非在读的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其中,拟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所需“学历”层次对应的专业。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应毕业届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公职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员工少于80人的该国有企业招聘的岗位,不得报考员工超过80人的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1、应聘人员的年龄须满足十八周岁以上,以及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下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3、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逾期不能取得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五、招聘流程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所持学历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该专业的下级学科一致。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考试须知,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6)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12时。自行放弃面试的考生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符合岗位条件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沧州人才招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在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历层次先后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与考察人选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沧州人才招聘网及报名网站上公布。
5、缺额递补: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体检或考察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并组织开展体检、考察工作。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备案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对拟聘用人选在沧州人才招聘网公示7天。
2、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备案聘用的,将拟聘人选上报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上报备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做决定。
3、缺额递补: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公示后备案前放弃聘用的,出现的缺额由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国资委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八)聘用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差错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对考试、聘用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准确,对出现弄虚作假、伪造报名资料、考试作弊、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等情况,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的,由用工企业解除《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沧州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雄安新区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着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我县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数量及条件(一)具有安新县户籍且于2024年10月17日(公告日期)之前取得(含龙化乡;报考者配偶如有安新县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安新县户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7日—2006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五)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曾因违法、违纪被组织处理的;5.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安新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任手续及待遇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人员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司法协理员与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一并计入合同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进行管理与考核。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职级晋升等按照我县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
邢台市中心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邢台内丘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园博建设工作人员公告
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华北区域平台(河北卫星)2025年校园招聘简章
保定市曲阳县2024年公开招聘30名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满足我县社区工作需求,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二、公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公示、聘用等招考流程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2.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6日至2006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5.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处分期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
7.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存在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者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通过曲阳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3.报名需提交并上传以下电子版证明资料(请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对应格式原件的扫描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户口页);
(5)小二寸近期免冠红底或蓝底照片。
(6)《考生诚信承诺书》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者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此公告,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者必须履行《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招聘公告附件查看)并上传PDF版,应聘者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请规范填写和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并成功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以上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后续考试各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人选于11月5日、6日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在曲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2.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2的比例(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若出现并列,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报考者需本人前往现场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报名材料原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面试
4.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察考核
1.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录用人员自行承担。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岗位面试组别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①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②拥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③中共党员④大学生退役士兵,⑤烈士子女或配偶,⑥学历较高者。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治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1.体检、考察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招聘资格者,按照取消考生应聘岗位所在面试组别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八、聘用及管理
社区工作者实行聘用制,不列编制。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全职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依法与恒州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每五年签订一次)。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由恒州镇对社区工作者进行统一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聘用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根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落实职业津贴。
十、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任何假借招聘组织方名义组织的考试辅导、培训或其它任何组织、个人假借招聘包过等名义收取考生费用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财务窗口机具服务岗(北方人力外包)招聘简章
bfrlzp02@163.com
主题格式:“姓名”+应聘“一中心窗口机具服务岗位”
一、招聘岗位一中心财务窗口、机具服务人员
二、聘用形式岗位外包,一经录用,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工作。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1.平均月薪4200元(险前薪酬,其中包含假日三薪);2.五险一金;3.防暑降温费、煤火费等法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