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8号)(65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有效促进我省各类事业单位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省直31个主管部门(单位)所属159家事业单位发布招聘岗位445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53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8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遇到疑问,可以拨打缴费服务平台(合利宝)客服热线:020-89332916或4006086666。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按照《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考生操作指南》(附件3)提示进行操作,及时打印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所有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2024年8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通用知识(100分)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需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本次笔试考试仅设通用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省属高校(不含附属医院)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它招聘单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或1:5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符合1:3或1:5比例标准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省属高校(不含附属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高校附属医院以及其他单位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省属高校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省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七、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告官方发布网站:
0431-88902847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902427中共吉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
0431-88792540中共吉林省委政法委员会干部处;
0431-85610876中共吉林省委老干部局人事处;
0431-8890451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0431-8996830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9152054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0769876吉林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
0431-89963095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0431-84994032吉林省水利厅人事(老干部)处;
0431-8890525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0431-85630609吉林省商务厅人事处;
0431-85614180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31-88905568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431-80761058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0431-85096360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处;
0431-88556667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
0431-80500342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人事处;
0431-85821852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事处;
0431-88905870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0431-85816302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0431-88653706吉林省体育局人事处;
0431-81766334吉林省统计局人事处;
0431-81763377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431-88626809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431-8890686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人事处;
0431-85664642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人事处;
0431-81860757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人事处;
0431-89156273吉林省能源局人事处;
0431-82713256(转8203)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0431-87627093吉林日报社人事处。
0431—12333-3(网上报名期间拨打)
0431—88690530、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