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牡丹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4日(含)至2006年11月3日(含)期间出生。
4.招聘人员范围为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在参加项目计划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入伍高校毕业生在退出现役后且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两年内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
招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1月3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牡丹江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操作流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100分)》*30%+《专业科目(100分)》*70%+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试卷形式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为临床医学类、中医类两类(详见《岗位计划表》中“笔试类别”)。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科目(100分)》*30%+《专业科目(10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同一岗位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存在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卫生健康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体检放弃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2024年牡丹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2024年牡丹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特此公告
2024年牡丹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牡丹江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