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台江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业务的需要,提高卫技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榕人综〔2011〕100号、闽人发〔2006〕10号、闽人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招聘普通岗卫技人才26名和紧缺急需岗卫技人才4名,共30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职位信息栏)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招聘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专业对应的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入面试的岗位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在职人员如未能及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两年及以上的单位社保缴交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法提交上述材料的报考者,可提供就业单位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就业情况的佐证材料(例如工资流水清单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考察时做最终确认。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工作经历。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普通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进入面试前,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者依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最晚可延迟至体检时提交。
3、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4、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六、考试
2、笔试试卷和面试试卷委托有出卷资质的考试机构出卷。
3、面试评委7名,均从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评委在面试前一天随机抽取,面试评委小组组长由7名评委中随机抽取1名担任。
4、面试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七名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除以五)。
6、普通岗位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按5:5折算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紧缺急需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同一岗位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紧缺急需岗位的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核合格的人选确定,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选均可参加面试,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区卫健局同意报区人社局批准后方予开考。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笔试加分政策。
七、考核和体检
1、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和考核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指定性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5、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6、考核结束后,因考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体检、考核等环节,若国家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
九、聘用
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即专业、学历、学位三者要一致。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或参加社会化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是评审的,评审组织须按权限经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
邮编:350004
台江区人社局**联系人:任女士郑女士
十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的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