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和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4年9月30日前;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附件3),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9.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各招聘企业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明确的为准。
11.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企业有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招聘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改报、岗位确认、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注册和报名
本次招聘报考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2024年7月13日9时—7月28日14时)
2.资格初审(2024年7月29日9时—8月2日16时)
招聘企业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包含加分项审核,其中,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需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颁布有效),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及改报(2024年8月3日9时—8月6日16时)
4.岗位确认(2024年8月7日9时-8月8日16时)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9日9时—8月24日9时30分)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初审通过人数为准;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二)笔试(2024年8月24日)
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基础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招考计划2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或缺考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与报名表填报一致):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全部毕业证书;
4.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全部学位证书(如有);
6.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全部学历认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认证书);
除上述材料外,下列岗位须分别上传以下材料: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须提交所在党组织盖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基础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基础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成绩=基础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基础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区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录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本人书面申请放弃考察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临安区属国企公开招聘考试;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1.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人员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2.军队院校学历认定:按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五条规定执行。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区国资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附件:
1.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企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